新二區,河北省保定市舊區名。1953年由保定市設置。在今保定市區西部。
1953年6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保定調整行政區劃,將第二區與第三區合併,改為新二區。1955年6月27日,改名為北市區。1957年,北市區與南市區合併為市區。1959年11月29日,撤銷保定市市區,分設路東區與路西區[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