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巴士爆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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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巴士爆炸案發生於2008年7月21日。當天在中國雲南省省會昆明市,兩輛巴士先後發生計時炸彈爆炸,造成至少3死13傷。目前初步確定為人為襲擊案,但是兇手及其動機仍然不明。事件發生在北京奧運會開幕前的十多天,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和警戒。

2008年12月24日,昆明市薩爾瓦多咖啡屋發生爆炸,一名男子在爆炸中受重傷,送往醫院後身亡。後經公安技術偵查人員證實,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和昆明巴士爆炸案的爆炸裝置殘留物吻合、引爆方式相同,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彥所為,昆明巴士爆炸案宣佈告破。

經過[編輯]

當日上午7時許,昆明由曇華寺開往眠山的一輛54路巴士在人民西路,發生炸藥爆炸事件,造成1人當場死亡(王德芝,女,1978年生),1人在送醫院救治時死亡,另有9人受傷;8時許,又有一輛54路巴士在人民西路,發生炸藥爆炸,造成1人死亡(陳仕飛,男,1982年生),4人受傷[1]。事發前部分昆明市民收到一條標題為「螻蟻總動員」的短訊,暗示可能發生爆炸[2]。兩起爆炸均是由硝酸銨計時炸彈引爆。

後續[編輯]

昆明當局迴避稱之為與北京奧運分離主義有關的恐怖襲擊。不過,外界傳媒發現內地航空鐵路公路水路巴士車等,都進入全面戒備狀態,加強安全檢查雲南省公安廳懸紅10萬元人民幣緝兇。2008年7月23日,懸紅賞金增至30萬元。[3]而後東突組織承認對此事件負責。[4]不過人們普遍質疑東突組織是否有潛入雲南製造此案的能力,認為只是該組織為擴大影響而冒認的。

結果[編輯]

2008年12月24日10時40分左右,昆明市薩爾瓦多咖啡屋發生爆炸,一名男子在爆炸中受重傷。送往醫院兩小時後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

專案組隨即開展現場勘驗、走訪調查、屍體檢驗等工作,並在爆炸現場提取到包裝物、電雷管等大量物證。經過對爆炸裝置殘留物上發現提取的生物檢材與死者DNA檢材進行比對檢驗,確定死者即是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的嫌疑人。經查,死者名叫李彥,為雲南省宣威市人,死前曾對醫生說「巴士爆炸是我幹的」。

後專案組證實,由於在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現場勘查中發現的爆炸裝置殘留物與昆明巴士爆炸案的殘留物吻合,引爆方式相同。大量確鑿充分的證據證實:薩爾瓦多咖啡屋爆炸案和巴士爆炸案均系犯罪嫌疑人李彥所為。[5]

參考資料[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