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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見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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涇陽王朱見溢(?—1503年),是明朝涇陽安靖王朱祁銑嫡三子,鄭靖王朱瞻埈庶孫,明仁宗之曾孫。

成化四年(1468年)三月癸酉賜名見溢[1]個性頑劣荒淫,其母涇陽王妃張氏多次教育他,他不但不聽,還在其死後殺狗祭母,以示不滿。弘治四年(1491年),朱見溢襲封父爵成為明朝第二代涇陽王,但他繼承爵位後更加荒淫殘暴,常常夜宿妓院,次妃郭氏亦曾因勸諫他而被鞭笞至死。弘治八年(1495年)他因作惡多端被明朝廷廢為庶人,責令戴民巾閒居。[2]

其後,鄭王朱祐枔曾向朝廷請求為朱見溢恢復爵位,但遭到明孝宗拒絕。[3]弘治十六年(1503年)六月去世,因朱見溢最終被廢為庶人且無子嗣,涇陽國除。[4]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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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十. 癸酉,賜周府汝陽王第二子名曰同鎞,第三子曰同鏚,代府隰川王第十二子曰仕堊,博野王第二子名曰聰澟,瀋府唐山王長子曰詮鈹,內丘王長子曰詮鋷,鄭府涇陽王第三子曰見溢 
  2.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九十八. 辛卯,革鄭府涇陽王見溢爵。初,見溢為世子荒淫已著憾,母妃張氏節制之,不獲逞。母薨,乃殺一犬殮,以布衾埋之,後圃祭,以牲醴蓋以比其母。憲宗皇帝哀問至,見溢朝夕臨無戚容以市禁屠宰,自殺鹿食之。既襲封,信用內使王錦及左右群小,居喪數召娼妓淫於喪次,奪其妃郭氏服飾,妃跪而泣諫,見溢怒捽之,撲於宮門,頻絕其飲食,又笞殺其從婢,聽校尉陳玉言,強納其母妃女弟為妾,每酒食數令庖人自貰於市,庖人不勝督責,自縊死,又多負富□物價度不能償。乃招其子為儀賓,又不請命於朝,鄭王令長史吳勤,徐繼芳上奏勤等不時奉令。其妃兄郭信奏之,事下鎮巡官鞫訊,辭服,至是都察院具獄以聞,且劾勤等罪。上曰:見溢荒淫不孝,且聽信群小,逼人至死,違法多端,姑從輕革爵,令戴頭巾閒住,仍敕鄭王切責之。陳玉等十六人導王為非,悉發邊衛,永遠充軍。吳勤等下所司逮問,王錦械繫至京,重鞫之。 
  3. ^ 大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一百七十二. 鄭王祐枔再為革爵涇陽王見溢奏請復爵,上曰:見溢革爵未久,未必遽能悔過,姑已之。 
  4. ^ 大明孝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之二百. 鄭王祐枔為故革爵閒住涇陽王見溢乞祭葬,禮部言前無此例,特命與祭一壇,仍賜之葬地。 
前任者:
父安靖王朱祁銑
明涇陽國國王
1491年—1495年

原因:革爵國除,
繼任奉祀宗室不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