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豪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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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山端順王朱豪𡑡(1434年—1489年2月3日),明朝應山悼恭王朱貴㸎嫡長子,[1]母王妃榮氏。[2]

生平[編輯]

早年[編輯]

正統七年(1442年)五月賜名。[3]

正統十一年(1446年)七月,朱貴㸎去世。[4]九月,朱豪𡑡奏稱父親薨逝,祿米應當停止,但希望憐憫自己孤苦,今年仍賜祿米如前,獲准。[5]十二年(1447年),朱豪𡑡仍然收了祿米,也沒有上奏說明。十三年(1448年),所司發文令朱豪𡑡將去年所領的祿米如數交還官府,但這些米已經快被吃完了,朱豪𡑡才上奏說明情況並請罪。明英宗命他不用將祿米交還官府。[6]九月,朱豪𡑡以家人眾多、用度艱難為由,請求賜歲祿贍養。戶部以為朱豪𡑡是未襲封的郡王繼承人,按例沒有祿米。英宗命給朱貴㸎的一半歲祿。[7]

正統十四年(1449年)五月,冊封朱豪𡑡為應山王。[8]

受封后[編輯]

景泰元年(1450年)二月,給朱豪𡑡歲祿一千石,米鈔各半。[9]

景泰二年(1451年)七月,明代宗遣武安侯鄭宏、隆平侯張福為正使,兵科給事中谷茂、刑科給事中劉璉為副使,持節冊封兵馬副指揮陳佑的女兒為應山王妃,賜冠服誥命。[10]

天順元年(1457年)三月,朱豪𡑡奏弟鎮國將軍朱豪䵺該成婚了,但艱難無從措辦,納徵禮物請求如十七叔沅陵王朱貴燏奏准事例采辦,將自己去年及今年的折色歲祿共一千石暫支用荊州府倉的本色米,獲准。[11]

十一月,朱豪𡑡上奏請求菜戶,英宗命按例給予。[12]

天順四年(1460年)三月,以湖廣石首縣沙州地給應山王府採辦柴薪。[13]

弘治二年(1489年)正月,朱豪𡑡薨。明孝宗輟朝一日,按制度賜祭葬,諡端順。[2]弘治四年(1491年),嫡長子朱恩鎦襲封。[1]

評價[編輯]

家庭[編輯]

妻妾[編輯]

  • 王妃陳氏

子孫[編輯]

  • 嫡長子應山和僖王朱恩鎦
  • 第二子鎮國將軍朱恩銈,成化十四年(1478年)十月賜名,[14]弘治九年(1496年)五月已故[15]
    • 嫡長子輔國將軍朱寵波,弘治十一年(1498年)七月賜名,[16]正德四年(1509年)六月封輔國將軍管王府事,[17]正德十一年(1516年)四月已故,身後有夫人趙氏[18]

參考資料[編輯]

  1. ^ 1.0 1.1 《明史》卷一百一·表第二·諸王世表二
  2. ^ 2.0 2.1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二十二》
  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九十二》
  4.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三》
  5.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四十五》
  6.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六十七》
  7.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
  8.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七十八》
  9.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九》
  10.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六》
  11.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七十六》
  12.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二百八十四》
  13. ^ 《明英宗睿皇帝實錄卷三百十三》
  14. ^ 《明憲宗純皇帝實錄卷一百八十三》
  15.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十三》
  16. ^ 《明孝宗敬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九》
  17.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五十一》
  18. ^ 《明武宗毅皇帝實錄卷八十》
前任:
父悼恭王朱貴㸎
明應山國國王
1449年-1489年
繼任者:
子和僖王朱恩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