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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昶 (北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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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昶(516年?—565年?),西魏北周政治人物,小名頓丘郡臨黃縣(今河南范縣西南)人。李彪之孫,李遊之子。

洛陽置明堂,李昶當時十幾歲,作《明堂賦》,在洛陽知名。他去見宇文泰,宇文泰愛其才,厚資令他入太學。每有考問,應對明辨。初為綏德公陸通屬下司馬。又兼二千石郎中,典儀注。累進都官郎中、相州大中正、丞相府東閤祭酒、中軍將軍、銀青光祿大夫。宇文泰以他為丞相府記室參軍、著作郎,草擬詔冊,修國史。深受宇文泰信任,兵馬處分,專以委任,詔冊文筆,皆李昶所作。轉任大行台郎中、中書侍郎。官至黃門侍郎,參與機要,受宇文泰信用,封臨黃縣伯

宇文泰任命李昶擔任他祖父李彪曾經擔任過的御史中尉。一年後,加使持節、車騎大將軍、儀同三司,賜姓宇文氏。556年,西魏建六官,擔任內史下大夫。進爵為侯,增邑五百戶,轉內史中大夫。557年,周明帝即位,李昶代行御伯中大夫。559年,擔任中外府司錄。561年,進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562年,任御正中大夫。他與安昌公元則、中都公陸逞、臨淄公唐瑾被選為納言,進爵臨黃縣公。565年,出為昌州刺史。在昌州得病,請求入朝回到長安,得到准許。未至京,途中去世。享年五十歲。追贈相瀛二州刺史。李昶文筆華美,自言文章,不足以傳後進,為政可追蹤古人。有詩《奉和重適陽關》一首傳於後世。子李丹嗣爵。

參考文獻[編輯]

  • 周書》卷三十八 列傳第三十
  • 北史》卷四十 列傳第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