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毓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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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毓桂

潘毓桂(1884年—1961年11月12日),清末舉人,日本早稻田大學法科畢業,日佔時期曾任北平市公安局局長,天津市市長。字燕生河北省鹽山縣人。其父潘文樓,曾在廣西做知府。

生平[編輯]

清末任京師內外城警察廳僉事。民國後,1917年任陳光遠第十二師軍法處長,兼任江西景德鎮統稅局長。1923年4月後,任蒙藏院付總裁,國務院參議,津浦鐵路局副局長。1935年6月,夥同石友三白堅武發動「北平自治」。1935年12月,宋哲元冀察政務委員會委員長時,任宋的政務處處長,平津衛戍司令部高等顧問。

1937年的七七事變中,潘毓桂屢次向日軍出賣二十九軍作戰計劃,導致南苑失守,二十九軍撤退後,潘留下善後,出任北平公安局局長。1938年1月17日,任日本控制佔領的天津特別市市長[1]。至1939年,出國參加會議而離任。1940年3月任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華北墾業公司董事長。1945年12月5日在北京被國民黨軍統機關誘捕[2]。1949年後繼續關押在上海提籃橋監獄服刑。1961年11月12日,於監獄中病逝。

好收藏古董。曾為清末名妓賽金花書寫碑文。有日本籍貫義女山口淑子,中文名潘淑華,又名李香蘭

參考文獻[編輯]

  1. ^ 潘毓桂出任天津伪市长的前前后后 一幕上任的滑稽剧. 天津市河北區人民政府信息化辦公室. [2012-02-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07). 
  2. ^ 龔選舞:一九四九國府垮台前夕 互聯網檔案館存檔,存檔日期2013-08-20.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