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廬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潛廬
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
地點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
時代1928年
編號432
登錄2012年7月16日

潛廬位於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文物遺址年代判定為1928年。2012年7月16日公佈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護單位。

潛廬(陳抱一舊居)位於四川省南充市蓬安縣錦屏鎮西街,坐東北朝西南,建築面積為650平方米。系同盟會員陳抱一所建,1902年留學日本明治大學,並加入同盟會,辛亥後,受孫汶委派為軍事特派員回到四川,1926年,朱德到德國留學時,在經濟上給予了支持。1928年陳抱一回歸蓬安,仿日本建築式樣建花園洋樓一座,取名「潛廬」,有學陶淵明不為五斗米折腰、歸隱田園之意。建築整體為單進四合院佈局,系磚木構庭院式群體建築,由門廳、主樓、左右耳房、涼亭及花園等設施構成,門廳為中式木構建築,面闊25米,進深6.2米,建築面積155平方米,穿鬥式粱架,單簷懸山頂。院內主體建築主樓名「潛廬」,磚木構,具有明顯的日式建築特色,面闊三間16米,進深11米,通高12.5米,原為三層,現為二層,單簷懸山頂,二樓建露臺呈半圓形突出於正立面。建國後涼亭、花園被相繼拆除,主樓、耳房和門廳保存完好。2010年,南充市人民政府公佈為市級文物保護單位[1][2]

註釋[編輯]

  1. ^ 關於印發《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號,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單位:為有效保護全省不可移動文物,進一步鞏固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於2012年7月核定公佈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為切實加強和規範全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組織開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以下簡稱《簡介》)的編制工作。該《簡介》在專家審核和徵求各地文物部門意見的基礎上已由我局核定。現將《簡介》印發全省,請各地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參照《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範圍、標誌說明、記錄檔案和保護管理機構工作規範(試行)》的相關要求,及時完善本轄區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的「四有」基礎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簡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關於公佈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名單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號,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共計484處),現予公佈。各地、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按照「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強管理」的工作方針,正確處理文物保護與合理利用的關係,切實做好文物保護單位的保護、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