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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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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工,指中國三國南北朝前期以半奴隸身份被嚴格控制在官府手工業作坊中具有專門技能的匠戶。

西漢時官辦作坊中的勞動者主要是奴隸和刑徒。東漢末年大亂之後,各作坊被嚴重破壞,原匠戶多半逃亡,勞動力缺乏。各國政府遂建立作場,加強對工匠的控制,使之固着在其專業上,這些匠戶即被稱為百工

百工有家庭和獨立的戶籍,地位高於奴隸,但是低於一般平民而與士卒相等。他們不能自由被人僱用,也不能自由出售產品。其身份是世襲的。南北朝時,百工以伎作戶的名稱繼續為官府作坊所控制。

孟子說:一日之所需,百工斯為備。

南北朝中期開始,百工制度逐步為番役制度所代替。按照北周的規定,工匠除每年兩個月為官府作坊勞動(稱「上番」)外,其餘時間可以自由支配。時期,已經允許工匠納資代役。之後,百工逐漸擺脫半奴隸的身份,成為基本具有完全市民權的和雇匠。和雇匠是中國古代官府僱傭的勞動者。

中華民國百工一詞的意思是受一般大眾尊敬的工匠。因此在台灣的報章雜誌新聞會常常見到百工一詞[1][2][3]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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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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