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服務是指一個人或一群人在沒有獲得任何形式的報酬的情況下,為改善社區和增進社區居民福祉而無償工作。[1]與志願者服務不同,社區服務的參與者不一定是自願的,可能是出於公民身份、法院判決、學校或班級要求等原因而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