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網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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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曉玲、范燕瓊案件,又稱福建網民「誣告陷害」案,是一起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打壓網絡言論的案件。事件中、福建維權人士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因為幫助當地上訪人士林秀英(嚴曉玲的母親)書寫「狀子」並錄下視頻發佈在網絡,而後被福建警方逮捕入獄,並一直不被當地法院予以公開審理。

嚴曉玲事件[編輯]

2008年2月10-11日,位於福建省東部的閩清縣發生了一起年青女子死亡案件。25歲的嚴曉玲與男友聶志雄以及另兩位朋友去「麗歌」KTV娛樂返回租住處後,感到身體不適。2月11日晚間嚴病情加重後死亡。福建閩清縣醫院被法醫和當地公安局鑑定並宣佈因為「宮外孕」導致 「輸卵管破裂失血」而死亡,並決定不予立案。嚴曉玲的母親林秀英根據事發之前對情況的了解和在聽到醫院醫生和護士的議論之後對法醫檢驗結果極為不滿,認為她的女兒是遭到包括當地警方人員在內的多人輪番強姦之後慘死的。[1]。她以公安部門法醫鑑定有誤等為由多次上訪。

上訪與網友協助[編輯]

  • 林秀英在上訪的過程中,遇到了維權人士范燕瓊。6月22日,范燕瓊在聽林秀英講述了她的遭遇後,將林秀英提供的嚴曉玲案材料,整理成了《福建閩清警匪輪姦26歲女青年致死後還繼續奸屍,慘絕人寰、訴告無門》一文,發到一些境外維權網站。6月24日當天,另一位網民游精佑看到帖子後找到林秀英。游精佑是向莆鐵路(福建)公司第二工程段副總指揮,在妻子陳育紅眼裏,「他很愛幫助弱勢群體,家裏經常坐着上訪人員」。游精佑為林秀英拍了一段口述案件的視頻。後警方的訊問筆錄顯示,當時游精佑並不確信林秀英所述。他稱,之所以要為林秀英拍錄像,是因為福州市公安局新聞發佈會的說法並不能解答所有的疑問,「讓死者的母親自己訴說情況,把兩種不同的說法傳播到網上,可以讓一些更專業的網友來判斷事實」。這段視頻放到了土豆網後,旋即被刪。另一名在場人員吳華英在視頻上加了字幕,把它放到了境外網站。
  • 2009年6月24日,在范燕瓊幫助林秀英撰寫的帖子在網上公佈不到一天,福州市公安局立即召開了新聞發佈會。按照新華社等官方媒體的報導,福州市公安局在會上「通報了嚴曉玲死亡事件的來龍去脈」,「用大量事實駁斥了貼文對嚴曉玲死因的無端猜測。」[2][3]新聞發佈會之後不到48小時,范燕瓊即被福州市馬尾區警方抓走。因代書上傳「嚴曉玲案」的網帖以及拍攝上傳了「嚴曉玲母親林秀英口述案件」的視頻,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3人先後被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事拘留。同年7月底,范燕瓊等人的涉嫌罪名,變更為「誣告陷害」罪,被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 福州市政法委牽頭成立「6·27誣告陷害罪」專案組,相繼傳喚了65名相關人士,游精佑、吳華英也被馬尾警方以涉嫌誹謗罪刑拘。給范燕瓊寫材料提供住處的陳煥輝,為林秀英買手機的陳仰東、在網上發佈視頻的郭寶峰等4人也被刑拘。其中郭寶峰迫於網友壓力被釋放,但是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一直被關在監獄裏,罪名都是「涉嫌誣告陷害」。[1]

法院審訊[編輯]

  • 2009年11月11日上午,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被"被控以誣告陷害罪,在福州市馬尾區法院開庭審理。當日早晨9時開庭後檢察院方以證據不確鑿為由提出再次補充偵查,法院採納,開庭時間僅兩分鐘。[1]這次審理並沒有當庭宣判。[4]
  • 范燕瓊2009年6月被關押以來,已經嚴重超過審理期限。范燕瓊目前基本已經癱瘓,律師和家屬多次申請取保候審,但是都被拒絕。拒絕理由是范燕瓊「具有社會危害性」。[1]
  • 2010年3月19日上午,福州市馬尾區人民法院再度開庭審理。檢方提出因證據不充分,要求再次補充偵查,獲法庭同意,決定延期審理。開庭過程持續約兩分鐘。[5]前來參與開庭的被告家人均被強行拖出法院。范燕瓊的女兒林靜怡根本沒能進入法院見到自己的母親,在法院剛剛開庭後被七八個人強行拉出。在法庭外前來聲援范燕瓊、游精佑、吳華英的網友與法院工作人員發生了肢體衝突。有據稱是當局安排的十幾輛空卡車開到路中央驅散人群。[6]
  • 4月16日,馬尾區人民法院一審宣判,以「誹謗罪」判處范燕瓊有期徒刑兩年,吳華英、游精佑有期徒刑一年。[7]開庭前來自全國各地的網民聚集福州,他們在當天在法院門前高聲抗議,認為法院在枉法判決,當局也出動數百警力將現場戒備,法院在當天中午時分宣佈判決結果之後,在場網民們哭成一片。被告的辯護律師認為,范燕瓊3人的行為並不構成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之罪。范燕瓊只是為林秀英的上訪代書。代書者沒有能力去核實事實真相,「如果要代書人核實,那麼寫上訪控告材料內容不實的,是不是都應該追究法律責任?」辯護律師還認為,范燕瓊等三人為林秀英寫材料、拍視頻,並通過互聯網傳播,只不過是想引起政府的重視,並沒有誣陷他人的主觀故意。有學者認為公訴方「推理非常粗陋」,三人的「行為僅是轉述、整理和製作視頻,而非捏造事實,所以,不應獲罪」。[8]據被告的辯護律師劉曉原說,閩清公安局在開庭時提供一個證明,聲稱該事件對其公信力造成了嚴重影響,使人民群眾對其滿意度嚴重下降。法院認為,被告人范燕瓊故意捏造事實,先後兩次杜撰文章在互聯網上散佈虛構的事實;被告人游精佑、吳華英在明知福州市有關部門已經召開新聞發佈會,公佈嚴曉玲死亡真相的情況下,仍然製作違背事實的視頻,在互聯網上傳播;上述被告人的行為引發大量網民網上跟帖,攻擊、謾罵、詆毀被害人,嚴重損害了他人人格,敗壞他人名譽,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危害了社會秩序,情節嚴重,依法應予以懲處。有評論認為,對范燕瓊等人的審判是為了掩蓋中國人對政府的信任危機。[9]最後陳述時,范燕瓊說:「如果判我有罪,那麼希望我是中國因言獲罪的最後一個人。」
  • 4月20日,福州法院對該案作了案情通報。[10]就在同一天,參與代理該案的當地律師事務所「法煒律所」,被福州市司法局要求解散,理由是「因林洪楠受到停止執業一年的行政處罰,不得再擔任合伙人已逾三個月,且該所沒有新增合伙人,人數不達標」。[11]
  • 6月13日福建網民案二審開庭。
  • 6月28日福州市中級法院終審宣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12]

後續[編輯]

  • 2010年8月26日,范燕瓊獲釋。此前游精佑和吳華英均已獲釋。[13]
  • 2012年10月7日,范燕瓊通過「參與網」請求網友關注,便衣警察對其實施了居住監控[14]
  • 而當年三網民被判決之後,隔年王荔蕻因聲援行動被北京朝陽區法院溫榆河法庭控「尋釁滋事」被判9個月,案件也被看做是福建當局的秋後算賬。
  • 2013年4月16日是福建三網民案判決日三周年的日子。當天,三網民案當事人之一游精佑與一眾網民下午4時在馬尾法院外站立半小時抗議法院方面對他的判決。晚間6點半一眾網民們展開「飯醉」行動,紀念4.16這個日子。

參與聲援活動的紀錄片導演華澤,將此次公民活動製作為紀錄片《草泥馬大戰河蟹》。

參考文獻[編輯]

維基文庫中相關的原始文獻:
  1. ^ 1.0 1.1 1.2 1.3 严晓玲、范燕琼案件最近进展. 美國之音. 2010-03-12 [2010-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19).  引用錯誤:帶有name屬性「voa」的<ref>標籤用不同內容定義了多次
  2. ^ 福州警方认定“闽清严晓玲遭轮奸致死”说法失实. 新華網. 2009-06-24 [2010-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1-16). 
  3. ^ 福州警方通报闽清严晓玲死亡事件调查过程. 中國新聞網. 2009-06-24 [2010-03-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6-09). 
  4. ^ 网民帮人发帖,被控诬陷罪受审. 南方周末. 2009-11-18 [2010-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1-12). 
  5. ^ 福建网民“诬告陷害案”再次补充侦查 宣判延后. 中廣網. 2010-03-19 [2010-03-1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8-09). 
  6. ^ 严晓玲被轮奸案 今日福建法庭惊人一幕. 中國山東新聞網. 2010-03-20 [2010-04-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3-23). 
  7. ^ 网民传女子遭轮奸致死案宣判 三人以诽谤罪获刑. 新京報. 2010-04-17 [2010-04-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6-27). 
  8. ^ 诽谤与诬陷罪名真义何在?. 《新世紀》周刊. 2010-04-17 [2010-04-18]. [永久失效連結]
  9. ^ 躍生. 分析:福建网民案看中国政府公信力危机. BBC中文網. 2010年4月16日 [2010年4月18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4月20日). 
  10. ^ "福州通报严晓玲案3名网友被判诽谤罪依据". 人民網. 2010年4月21日 [2010年4月21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年4月25日). 
  11. ^ “福州网民诽谤案”代理律所遭解散 被停业律师曾是律管处长. 南方週末. 2010年4月28日 [2010年4月30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6年4月11日). 
  12. ^ 福州三网民诽谤案二审维持原判. 新浪科技. 2010年4月28日 [2010年10月15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年9月28日). 
  13. ^ 揭发严晓玲遭轮奸致死最后一名“诬告”者获释. [2021-11-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11-07). 
  14. ^ 范燕琼请求紧急关注. 參與網. 2012年10月7日 [2012年10月7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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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