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元龍(?年—?年),雲南澂江府河陽縣人,由乾隆三十年乙酉科舉人,乾隆五十八年署順慶府通判[1]。是一位政治人物,明清時曾在四川順慶府岳池縣(位於今四川東北部,武周萬歲通天二年分南充、相如二縣置,是一個千年古縣)擔任官吏。歷任彰明縣知縣[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