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昌永康十七年殘文書
外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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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昌永康十七年殘文書》是1975年從吐魯番地區哈拉和卓古墓(現為阿斯塔那古墓群的一部分)出土的永康十七年的殘文書。
1975年春天,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物館考古隊對吐魯番哈拉和卓地區的51出古墓進行了發掘,此次挖掘共出土500多件文物,《高昌永康十七年殘文書》便是其中之一[1]。根據《魏書》記載:"和平五年,吐賀真死,子予成立,號受羅部真可汗,魏言惠也。自稱永康元年。" 永康十七年為公元482年,此時闞首歸在位,在高昌古墓中的《文書》的出土是闞氏高昌歸附於柔然汗國的直接證據[2]。
原文
[編輯]《文書》的大部分內容已經殘缺,但紀年部分卻十分清楚,原文為:
“ |
第一行:永?康十七年?三月廿...... 第二行:□苐并□於北部...... 第三行:□兒...... (中缺) 第四行:......民無枉...... 第五行:......校責□發...... 第六行:...... 第七行:令? (後缺) |
” |
——高昌永康十七年殘文書 |
參考資料
[編輯]- ^ 穆舜英. 吐鲁番哈喇和卓古墓群发掘简报. 文物. 1978, (06): 1–14,105. doi:10.13619/j.cnki.cn11-1532/k.1978.06.001.
- ^ 王欣. 魏氏高昌王国与北方游牧民族的关系. 西北民族研究. 1991, (02): 189–197. doi:10.16486/j.cnki.62-1035/d.1991.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