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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 (明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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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牆位於明中都禁垣東側,是用於囚禁明朝宗室罪犯的特別監獄。

明太祖朱元璋登位後,將故鄉鳳陽升為中都,並興建修砌在此先祖陵。又於皇陵附近興設一監獄專門囚禁有罪宗室及其親屬,稱為「高牆」,囚禁於此的宗室稱「罪宗」。明惠帝次子朱文圭即在靖難之變後為明成祖監禁於高牆,在明英宗天順年間獲釋,但不久死去。

弘治元年(1488年),都察院和刑部決定對高牆內罪宗子女與外界通婚網開一面,並要求鳳陽巡撫等地方大員要對此給予重視,有到婚姻年齡的要提前報告,允許罪宗子女與當地官民或軍人成婚,對婚嫁者每人給4匹布做衣,20兩銀子做首飾,再給豬、羊各4隻。景泰三年(1452年),下詔要求對死在高牆的罪宗移到城外空閒地埋葬或燒化,但因宗室人不能隨便出走,所以在外地的親屬不能來鳳陽為死去的家人奔喪。

有記載的曾被囚禁高牆的宗室還有:

  • 晉王朱濟熿,第二代晉王,宣德元年(1426年)因勾結漢王朱高煦謀反被革爵發配,死於高牆。
  • 廣通王朱徽煠岷莊王朱楩第四子,景泰二年(1451年)十月因謀反被革爵,發配高牆,後令看守鳳陽皇陵。
  • 歸善王朱當沍魯莊王朱陽鑄九子,正德九年(1514年)被誣陷參與謀反,廢為庶人,押送高牆後撞牆自盡。
  • 寧王朱宸濠第三子,本無名,正德十四年(1519年)其父叛亂失敗後投水自盡被救,自取名「朱學」,嘉靖十五年(1536年)自首,發配高牆。
  • 徽悼王朱載埨,第四代徽王,嘉靖三十五年(1556年)因罪被廢為庶人,廢封國,發配高牆,未及啟程即與眾妻妾自縊身亡。
  • 伊哀王朱典楧,第七代伊王,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因淫暴被廢為庶人,廢封國,與妻妾一同發配高牆,萬曆十年(1582年)死於高牆,歸葬洛陽,隆武年間追復名號。
  • 唐王朱聿鍵,第八代唐王,崇禎九年(1636年)因擅自出兵勤王討伐李自成而被廢為庶人,發配高牆,關押期間倍受守陵太監虐待。崇禎十七年(1644年),京師陷落,獲釋,加封南陽王。次年,即南明弘光元年(順治二年,1645年)五月,弘光帝被俘,六月,以唐王身份在福建監國,閏六月即皇帝位,改元「隆武」。又次年,兵敗身亡。

參考資料[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