鮑偉華
The Honourable Sir Noel Power 鮑偉華爵士閣下 | |
---|---|
署理香港首席大法官 | |
任期 1996年—1997年 | |
前任 | 楊鐵樑爵士(香港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 |
繼任 | 李國能(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個人資料 | |
出生 | 1929年12月4日 澳洲昆士蘭布里斯班 |
逝世 | 2009年11月19日(79歲) 汶萊 |
鮑偉華爵士,GBS(英語:Sir Noel Plunkett Power,1929年12月4日—2009年11月19日),香港及汶萊資深法官。鮑偉華生於澳洲昆士蘭,早年在澳洲任執業大律師,1965年加入香港司法部,歷任土地審裁處裁判司、土地審裁處庭長、最高法院按察司及上訴庭副庭長等職。在1996年,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因競選第一任行政長官而辭職,結果由鮑偉華以署任形式接任,至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後,復任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並在1999年退休,不過留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鮑偉華在1999年分別獲英廷和香港特區政府策封爵士和頒授金紫荊星章,後來在2000年擔任香港大學獨立調查委員會主席,調查「港大民調風波」;以及於2005年參與審理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之間的爭產案。鮑偉華晚年任汶萊上訴庭法官,2007年起出任庭長,惟於2009年死於任上。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鮑偉華1929年12月4日生於澳洲布里斯班,有一胞姐和胞兄,在家中排行最小。鮑偉華的家族在澳洲具一定聲望,他的祖父法蘭西斯·奧古斯特·鮑爾閣下(Hon. Francis Isidore Power,1852年-1912年)曾任昆士蘭立法局議員;另伯公維吉爾·鮑爾(Virgil Power,1849年-1914年)曾任昆士蘭最高法院法官。鮑偉華的父親約翰·約瑟夫·鮑爾(John Joseph Power)在澳洲陸軍任職醫生,歷任昆士蘭賽馬公會(Queensland Turf Club)會長,而母親是希爾達·鮑爾(Hilda Power)。[1]
鮑偉華早年入讀位於昆士蘭圖翁巴的丹蘭斯學院(Downlands College),畢業後升讀昆士蘭大學主修文學及法律,在校內曾於聯校辯論比賽中得獎,後從大學獲得文學士及法律學士學位。[2]
司法生涯
[編輯]大學畢業後,鮑偉華於1955年從澳洲高等法院及昆士蘭最高法院取得執業大律師資格,並在澳洲執業。在1965年,鮑偉華遷居香港,加入司法部土地審裁處任職裁判司,至1976年累遷升為土地審裁處庭長,任內連續三年負責主編《土地審裁處年報》(Lands Tribunal Law Reports)。[2] 在1979年,鮑偉華獲委任為最高法院按察司,任內於1984年獲港府委任為廣播事業檢討委員會主席,並於1985年發表報告,促成廣播事務管理局在1987年成立。鮑偉華自1987年起出任上訴庭按察司,1993年獲委為最高法院上訴庭副庭長,後於1994年至1997年任《香港法律彙報》(Hong Kong Law Reports)編委會主編。[1][2]
在1996年,時任首席大法官楊鐵樑爵士因角逐行政長官宣佈辭職,鮑偉華遂獲委任署理首席大法官,直到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為止。主權移交後,首席法官一職由李國能接任,而鮑偉華則改任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同時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2] 鮑偉華在1999年7月退休,但仍留任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任內有份於2005年參與審理龔如心與家翁王廷歆的爭產案。為答謝其對司法界的多年貢獻,鮑偉華在1999年英女皇壽辰名單中獲封下級勳位爵士,並在同年親自往倫敦出席授勳儀式。香港特區政府亦在同年向他頒授金紫荊星章。[1]
在2000年,香港大學爆發「港大民調風波」,該校民意研究計劃主任鍾庭耀在報章披露,時任行政長官董建華透過第三者向他施壓,要求他停止對政府及行政長官的民望進行民調。事件在當時引起輿論強烈爭議,促使時任港大校務委員會主席楊鐵樑爵士設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徹查。其中委員會主席由鮑偉華出任,另外兩名委員分別是前大律師公會主席黃福鑫、以及消費者委員會總幹事陳黃穗。[3] 委員會最後發表長達76頁的報告,得出一致結論,認為董建華的行政長官高級特別助理路祥安,確曾試圖對民意研究計劃施加影響,事件最終導致港大校長鄭耀宗和副校長黃紹倫辭職。
晚年生涯
[編輯]鮑偉華自1980年起已間中任汶萊客席按察司,1999年從香港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一職退休後,他在2003年起任汶萊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並在2007年升任汶萊上訴庭庭長。[2] 鮑偉華晚年居於澳洲,但仍經常往返汶萊審案。在2009年,他主持了汶萊整個法律年度的工作,惟至2009年11月19日,他突然因心臟病發而被送往汶萊水晶公園醫療中心(Jerudong Park Medical Centre)搶救,同日不治,死於任上,終年79歲。[4]
鮑偉華身後,汶萊律師會對其逝世致以哀悼;而時任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亦同表哀痛。李國能對鮑偉華予以高度評價,認為他是傑出的法官和律師,在撰寫判詞方面,「尤其是在刑事法範疇,堪稱權威典範」。[5] 在11月21日,汶萊律師會為鮑偉華舉行悼念儀式,鮑偉華爵士夫人及汶萊司法界主要人物都有出席。[6]
家庭
[編輯]鮑偉華在1965年3月27日娶克羅地亞籍女子伊爾瑪·瑪露也(Irma Maroya)為妻,之後夫婦兩人一同來港,兩人共育有兩子一女。[1] 鮑偉華的興趣包括旅遊及閱讀,他對烹飪及品酒亦甚有研究。[2] 他在1984年至1999年曾任國際美酒佳餚學會香港島區主席,後在1994年至1999年任亞太區主席,1999年至2009年任澳洲黃金海岸區主席。[1] 他在1988年首度在香港舉辦美酒展,此後成為每年一屆。[7]
主要公職 | |
---|---|
|
榮譽
[編輯]殊勳
[編輯]相關條目
[編輯]注腳
[編輯]- ^ 1.0 1.1 1.2 1.3 1.4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互聯網檔案館的存檔,存檔日期2013-05-13.", Supreme Court of Queensland Library, retrieved on 24 November 2009.
- ^ 2.0 2.1 2.2 2.3 2.4 2.5 Who's Who. London: A & C Black, 2008.
- ^ 〈梁振英:港大問題港大解決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星島網新聞回顧》,2000年7月27日。
- ^ "President Of Brunei Court Of Appeal Passes Away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ruDirect.COM, 21 November 2009.
- ^ 〈李國能哀痛鮑偉華逝世[永久失效連結]〉,《星島日報》,2009年11月19日。
- ^ Danial Norjidi, "Tribute for late Justice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Borneo Bulletin, 22 November 2009.
- ^ 〈理財智慧:Winpac推動葡萄酒文化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蘋果日報》,2005年1月25日。
參考資料
[編輯]- Who's Who. London: A & C Black, 2008.
- "President Of Brunei Court Of Appeal Passes Away", BruDirect.COM, 21 November 2009.
- "Sir Noel Plunkett Power", Supreme Court of Queensland Library, retrieved on 24 November 2009.
- Danial Norjidi, "Tribute for late Justice", Borneo Bulletin, 22 November 2009.
- 〈梁振英:港大問題港大解決〉,《星島網新聞回顧》,2000年7月27日。
- 〈李國能哀痛鮑偉華逝世〉,《星島日報》,2009年11月19日。
外部連結
[編輯]- Shaping Queensland: Prominent Legal Families - Power and Hart
- 終院法官鮑偉華逝世李國能深感哀痛,《蘋果日報》即時新聞,2009年11月20日
- 立法局會議過程正式紀錄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1986年3月19日
司法職務 | ||
---|---|---|
前任者: 康士爵士 |
香港最高法院上訴庭副庭長 (1997年後改稱高等法院上訴庭副庭長) 1993年 - 1999年 |
繼任者: 司徒冕 |
前任者: 楊鐵樑爵士 |
香港首席大法官 1996年 - 1997年 (署理) |
繼任者: 李國能 香港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
前任者: 康士爵士 |
汶萊最高法院上訴庭庭長 2007年 - 2009年 |
繼任者: 馬天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