鶴崗南山煤礦搶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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鶴崗南山煤礦搶劫案
位置 中華人民共和國黑龍江省鶴崗寶山區
日期1990年12月19日 (1990-12-19)-1995年3月11日 (1995-03-11)
類型搶劫
武器鈍斧槍支
死亡15
鶴崗南山煤礦搶劫案
1995年鶴崗1.28大案
公訴機關黑龍江省人民檢察院
公訴日期1997年5月9日
被告人孫海波,閆文宇,田源,田宇
公訴罪名搶劫罪 故意殺人罪
審理法院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
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
宣判日期1995年3月2日(一審)
1995年3月11日(二審)
宣判結果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其他
調查機關黑龍江省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
鶴崗市公安局

鶴崗南山煤礦搶劫案,也稱1995年鶴崗1.28大案,1995年1月28日,除夕前夜,在黑龍江鶴崗南山礦發生的一起槍殺11人的惡性搶劫案件,10名防守警察死亡,一名劫匪被同伴打死。

鶴崗的南山煤礦是一個老礦,工人工資拖欠很嚴重。不過到了年底,退休工人的工資必須發放,這關係到社會穩定問題。退休工人都指望退休金過個好年,每到年底礦上發放退休金是一個不小的數目,四個人就盯上了這筆巨款。田源在搶劫中受到重傷,田宇將重傷的田源打死。劫匪用噴子、炸藥包爆破金庫,經警拿79沖保衛了金庫最後的大門。[1]

審判[編輯]

1995年3月2日,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公開審理了孫海波,閆文宇,田源,田宇搶劫殺人案,最終經審理認定,自1990年12月19日到1995年1月28日之間,四人作案7起,殺害15人。[2]

1995年3月11日上午,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孫海波、閆文宇和田宇死刑並立即執行。[3]

參考資料[編輯]

  1. ^ 媒体揭秘黑龙江20年前枪杀11人抢劫案详情-搜狐新闻. news.sohu.com. [202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10). 
  2. ^ sina_mobile. 大案纪实:四名歹徒抢劫杀害15人,弟为毁尸灭迹开枪打哥哥. k.sina.cn. 2022-01-14 [202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6). 
  3. ^ 網易. 4人冲击煤矿抢劫,2分钟致11人死亡,揭秘鹤岗特大抢劫案始末. www.163.com. 2021-10-06 [2023-05-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