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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世界福州十邑同鄉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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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邑[編輯]

文章中的「十邑」可能有誤。「平潭」被包含在「福清」中,不是單獨一邑,而「福州」本身則是一邑。--越王山の涕淌君 2007年10月12日 (五) 10:57 (UTC)[回覆]

我其實更願意接受你的觀點,因為平潭在1912年才建縣,而十邑的概念顯然要比這個時間早得多。更可能的情況是十邑為閩侯、侯官、福清、長樂、連江、羅源、閩清、永泰、古田、屏南,因為民國之前福州是一城兩縣的。但是我在本條目里對「十邑」的闡釋直接來自於世福會方面,因而我沒有進行改動。 LuHungnguong 2007年10月12日 (五) 12:58 (UTC)[回覆]
我手頭可以查到關於「十邑」的十分確鑿的資料。清代福州府領縣凡十:閩縣、侯官、古田、閩清、長樂、連江、羅源、永福、福清、屏南,史稱「閩中十邑」。其中閩縣即福州市區,侯官即閩侯、永福即永泰,而福清析平潭島置平潭縣,是民國以後的事情。世福會的資料很顯然有訛誤,福州市區,於情於理都不可能排出在十邑之外。—越王山の涕淌君 2007年10月12日 (五) 13:27 (UTC)[回覆]
我想世福會之所以把平潭列入,可能是考慮到不讓平潭籍華人感到「受冷遇」。無論如何,原文「十邑」的定義的確不妥,我把它重新修改為歷史上的「十邑」,並加括號註釋。 LuHungnguong 2007年10月12日 (五) 14:33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