庐陵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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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刘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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字 | 渊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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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爵 | 庐陵郡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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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 | 477年 杨州丹杨郡建康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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谥号 | 元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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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陵元王刘暠(5世纪—477年10月21日),字渊华,彭城郡彭城县人,南朝宋临澧忠侯刘袭第三子,庐陵昭王刘绍继子。
南朝宋元徽二年(474年),出继庐陵昭王刘绍为子的庐陵王刘德嗣与生父桂阳王刘休范一同被诛杀。元徽三年(475年),刘暠出继刘绍,袭封庐陵郡王,食邑三千户。刘暠官至给事中[1]。
昇明元年九月己酉(477年10月21日),刘暠去世[2],谥元王。无子,封国被削除[3]。
- ^ 《宋书·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一》:“后废帝元徽二年,与休范俱伏诛。国复绝。三年,复以临澧忠侯袭第三子暠字渊华继绍。为给事中。”
- ^ 《宋书·卷十·本纪第十》:“己酉,庐陵王暠薨。”
- ^ 《宋书·卷六十一·列传第二十一》:“顺帝昇明元年,薨,谥曰元王。又无子,国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