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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清代墓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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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清代墓葬群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
时代清代
编号52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古蔺清代墓葬群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清。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1]

简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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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蔺清代墓葬群位于四川省泸州市古蔺县境内,共计五处清代墓群,分别为白家山罗氏墓地(2座墓)、坟坝王氏墓地(5座墓)、桂花骆氏墓地(5座墓)、蔡家寨王氏墓地(7座墓)、观文柚子土贞节坊(2座墓:含曾传翯、赖氏合葬墓一座,曾纪藻、车氏合葬墓一座。并有贞节坊一座,该坊为两代守节妇女而建)。古蔺清代墓葬大多由石砌墓冢、墓碑、墓院和墓院门楼等组成,墓碑、门楼多为石质仿木结构,其上均饰有人物、戏剧场面、花卉和动物等主题的深、浅浮雕、楼空雕和圆雕,其雕刻手法娴熟飘逸、精湛细腻,表现形式丰富多彩、人物形象栩栩如生,戏剧场面活灵活现。古蔺清代墓葬群保存完好,极具区域代表性的墓葬布局和墓葬结构对考古学研究中全面认识清代川南地区丧葬文化有着重要作用,独具一格的精美雕刻不仅对了解清代川南工艺水平意义重大,也有着极高的审美价值。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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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
  2.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