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顶 (南投县)
坪顶是台湾南投县草屯镇的一个传统地域名称,位于该镇中部南侧。相较于今日行政区,其范围大致为坪顶里不含北部西侧近边界地带。[1][2]
历史
[编辑]台湾清治末期至日治初期,坪顶地区为一街庄,称为“坪顶庄”,隶属于北投堡。该庄北与南埔庄为邻,东与双冬庄为邻,南边为龙眼林庄、分水藔庄、军功藔庄、内辘庄,西边为营盘口庄、匏仔藔庄。[1]
1901年(日治明治三十四年)11月,全台废县厅改设二十厅,该庄隶属于南投厅。1903年(明治三十六年)6月,该庄编入“土城区”,隶属于南投厅。1909年(明治四十二年)10月,合并二十厅为十二厅,土城区仍隶属于南投厅。1920年(大正九年),全台地方制度大改正,废十二厅改设五州二厅,该庄改制为“南埔”大字,隶属于台中州南投郡草屯庄[3]。1938年(昭和十三年),草屯庄升格为草屯街。
战后草屯街改制为草屯镇,隶属于台中县,大字亦改制为里。1950年10月,中、彰、投分治,草屯镇改隶属南投县。
聚落
[编辑]本地区发展较早的聚落有七股、坪顶、顶城等,在日治期初期的官方地图上已有记载[1]。此外,本地区尚有牛角坑口、圳寮坑、崎顶、风水坪、竹仔坑、大坑、隘寮沟、半路店、下城、下竹围仔等聚落。[2]
交通
[编辑]乡道投14线(股坑巷)是富寮至竹子城的道路,其东侧端点位于坪顶地区北部偏东的坪顶聚落乡道投17线路口。由此向西南西蜿蜒而行,其后转西再转西北西,于七股聚落北侧经一小段本地区北部边界后转西南蜿蜒而行,过崎顶桥后不远处转西北,至接近本地区西部边界前转北微西蜿蜒而行,出境后可前往匏子寮并止于省道台14线路口。[1][2]
乡道投17线(南坪路)是青仔宅至中寮的道路,大致以西北微北—东南微南走向由本地区北部边界入境,经乡道投14线终点路口后,绕大弯转西南,再绕大弯转东南微南蜿蜒而行以至出境。由该道路向西北微北转西经两个发夹弯后绕大弯转北北西可前往南埔并止于省道台14线路口,向东南微南可前往分水寮东北角、龙眼林西部、分水寮东南端、中寮、乡亲寮聚落并止于县道139号路口。[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