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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真实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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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真实性文件》(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简称《奈良文件》,是为修正1964年《国际文化纪念物与历史场所维护与修复宪章英语Venice Charter》(简称威尼斯宪章)对文化遗产的价值与真实性之定义,以便达成更广泛、客观地评估。该文件由来自28国的45名代表,在1994年11月于奈良举行的“奈良会议”上起草。[1]

奈良会议由ICOMOS于第16届世界遗产委员会聚会上提出,由日本政府与UNESCOICCROM英语International Centre for the Study of the Preservation and Restoration of Cultural Property和ICOMOS共同筹办。[2]

最早各参与国的初衷,无非希望扩大真实性的涵盖范围,尤其就日本来说,对神社、城池等木建文化遗产进行工程修复的行为合法化乃是当务之急。出乎意料的是,各国透过该会议达成的共识,除“真实性是定义,评估和监测文化遗产的基本要素”外,更体认到“真实性”一词的概念和应用实际上因文化而异。因此,在评估特定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时,应考量其潜在的文化时空背景。《奈良文件》不仅为真实性分析提供了更广泛的技术框架;同时也澄清许多对真实性长期存在的迷思,对往后文化遗产保护的决策起了突破性的帮助。[3]

大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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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奈良文件》内容简明扼要,由〈前言〉、〈文化多样性与遗产多样性〉、〈价值与真实性〉、〈附录〉四个主要部分组成: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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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申《奈良文件》是以1964年《威尼斯宪章》为基础所做的扩充与修正,以应对迅速增长的文化遗产议题。其中指出“对文化资产真实性的维护,是为厘清、阐明人类的集体记忆”。

文化多样性与遗产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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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遗产多样性有助于全人类的发展,应进一步推进。由于各文化具有不同的信仰体系,及表达和传播它们的多种有形或无形方式,因此必须相互尊重,特别是当一种或多种价值观念发生冲突时。此处还强调教科文组织的一项主要原则,即文化资产的普遍性和价值。

价值与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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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的价值,在于其体现的“构建形式和历史背景”,因此任何修复都必须以不改变其价值为前提。为了使这些价值易于理解,文化遗产本身必须是真实的。除促进普罗大众对遗产价值的认识,确保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对于学术研究、保存计划、及世界遗产名录登记程序都具有重要作用。

由于构成价值和真实的概念因文化而异,因此必须根据文化遗产所属的文化标准来进行判断评估。在判断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时,应参考广泛的信息来源,如设计,材料和功能。

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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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档案的两个附录记录了有关后续行动的建议,像是如何促进更多国际合作和对话、提高公众对该主题的认识等等。

对威尼斯宪章的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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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尼斯宪章》首次使用“真实性”一词,认为文化遗产只能复原而不能重建。 在《世界遗产公约》的〈操作指南〉的早期版本中,也指出文化遗产必须满足对设计、材料、工艺和设置的真实性的检验。[4]

《奈良文件》扩充了真实性的定义范围,提出“渐进式真实性”的概念,即肯定文化遗产在长时间的人为影响下所获得的历史层次。如同David Lowenthal所说:“真实性从来不是一种绝对,而是相对的概念。”[5]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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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 "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 ICOMOS Symposia"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2. ^ UNESCO, "Report on the Conference on authenticity in relation to the World Heritage Convention"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3. ^ Herb Stovel, "Origins and Influence of the Nara Document on Authenticity", APT Bulletin 39, no. 2/3, 2008 p.9-10
  4. ^ Pamela Jerome, "An Introduction to Authenticity in Preservation", APT Bulletin 39, no. 2/3, 2008 p.3-4
  5. ^ David Lowenthal, "Changing Criteria of Authenticity," in "An Introduction to Authenticity in Preservation", Pamela Jerome, APT Bulletin 39, no. 2/3, 2008 p.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