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里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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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里事件又称大山十郎事件,是发生于台湾日治时期的一次冲突事件。1906年(明治39年)8月,因太鲁阁人采樟薪资发放问题与日本人发生冲突,太鲁阁族人在威里社德路固语Wili,今花莲县秀林乡佳民村)馘首25名日本人,里面包含花莲港支厅长大山十郎,又称大山十郎事件

背景[编辑]

新城事件落幕后,日军暂时无法撼动太鲁阁人,台湾总督府当局便改采怀柔政策,承认太鲁阁总通事李阿隆外太鲁阁的地位,同时也以厚利拉拢赫赫斯社德路固语Huhus)头目哈鹿阁·纳威

日本在明治34年(1901年)7月时,于古鲁社(今秀林乡秀林村)首次设置日语传习所太鲁阁分教场,除了教育归顺之太鲁阁子弟,亦教授太鲁阁人日本语以便双方沟通。基于招抚政策之手段及作为社分教场之交换条件,日本人遂答应李阿隆之要求,供给太鲁阁人火枪及弹药,并指定日本商人贺田组,在社内开设火枪及火药商店,每人每月限售给弹药十发、火药二十两、雷管十发及火药器材二十个以下。

明治34年(1904年)3月台东厅长相良长纲病死后,由森尾茂助担任新一任厅长,森尾茂助随即批准贺田组的采樟事业,且扩大到太鲁阁族生存领域,明治38年(1905年)8月及10月,日方在太鲁阁及古鲁设置警察官吏派出所,方便借由警察之力量管束太鲁阁族人的不良举动。

而太鲁阁制脑业于明治38年(1905年)12月由财阀贺田金三郎在威里社(今秀林乡佳民村)开始经营制造,次年(1906年),日本官方又同意贺田在古鲁社(今秀林乡秀林村)山地进行制脑。然而这样的举动却使太鲁阁人与日本人的关系渐渐恶化,因为此举容易犯到太鲁阁族人的势力范围,而且在传统出草习俗下,邻近的领域无疑地都将成为太鲁阁人优先猎取的对象及范围。

起因[编辑]

进入太鲁阁地区进行制脑业的贺田组和已归顺的部分外太鲁阁地区族人有约定,由七社归顺之外太鲁阁蕃担任脑寮警备之工作,以防止内太鲁阁蕃的侵扰,贺田组则会定时发放工作津贴作为酬劳。

明治39年(1906年)6月,因为津贴的发给问题,使担任警备工作的壮丁认为部落耆老不公而怨恨日本人。在讲求并重视公平的原住民社会中,日方却独厚威里社(今秀林乡佳民村)且过度信任该社,更因威里社耆老将他人工作津贴转给自己亲族使用,使得各社族人感到差别待遇,转而开始怨恨日本人的不公。

过程[编辑]

明治39年8月1日,花莲港支厅长大山十郎、幕僚及贺田组事务员等32人赴威里社以思解决之道,结果途中遇到太鲁阁人出草,大山等25人不幸罹难。

  • 细节之过程

7月30日,2个在山区工作的日本脑丁被馘首,消息传来,贺田组的员工一时人心惶惶。花莲港支厅长大山十郎警部听说此事,觉得事态严重,于是隔天一大早,就率领2名巡查到威里社调查实况,并安抚大家的情绪。

大山十郎支厅长到达时,眼见情势危急,就下令先将妇女和儿童撤离此地。然而,总头目哈鹿阁·那威劝阻他说:“现在撤退,会激怒‘蕃人’,造成连我也无法控制的后果。”

原本准备好的6台牛车就暂时停放在贺田组威里事务所的门口。

族人们看到牛车,知道贺田组的人员即将离开,太鲁阁人开始起哄,要求贺田组的喜多川贞次郎主任,把原本约定好的200圆中,把尚未付出的100圆交出来。

当双方还在闹哄哄的谈判时,3名愤怒的威里社壮丁,已经趁乱离开,到遮埔头(北埔)杀了五个日本人。

8月1日,他们提着鲜血淋漓的头颅,呼啸著从外面走进来,高举著头颅夸耀战功。

太鲁阁人看见此事,群体激愤,叫嚣要杀日本人,总头目哈鹿阁·纳威才刚要安抚族人,就被族人说:“头目不公平!把独吞的钱拿出来!”

哈鹿阁·纳威见事态严重并跟日本方的人说再见就离开了,总头目才刚刚离开,外面太鲁阁人越来越多,日本人急忙退到事务所内,支厅长大山十郎警部和2名巡查都举起枪来,贺田组所雇用的员工们,也纷纷拿出防身防身武器,面向门窗,神情紧张到面色发青、手脚发抖的地步。

屋外的太鲁阁人呼啸一声,冲进事务所内,一阵乱刀砍杀,门内的众人在惊呼哀号中,纷纷倒卧在血泊中,几个奋力冲出大门企图逃跑的,则被用长枪所杀,像地狱般的屠杀大约五分钟就结束了,18人殉难,加上原先被馘首的脑丁,这次事件殉难有25人,里面包含花莲港支厅长大山十郎喜多川贞次郎主任还有井上伊之助的爸爸井上弥之助,另有16伤者被掳回部落当作人质,当天逃过一劫有1名巡查、1名脑丁还有1位太鲁阁公学校的日本教师[1]

明治39年8月25日,警察署长大津麟平前来花莲港调查此“威里事件”并于明治40年(1907年)的5月16日,撤出太鲁阁地区之警察官吏派出所。

威里事件后之影响[编辑]

“威里事件”在日方异常低调的处理,仅仅严惩闹事之主谋者后,反而助长了太鲁阁蕃的气焰,使其更加嚣张并屡屡袭击平民之庄民,并肆意侵占加礼宛庄十六股庄及归化社等区之耕地,以致平地庄民人心惶惶。

为安抚平地庄民之情绪并保护其生命财产之安全,日方决定再明治40年(1907年)5月16日动工施设足以封锁太鲁阁蕃交通的威里隘勇线(又称北埔隘勇线),南至沙巴督溪(今砂婆当溪)右岸,北至遮埔头(今北埔)海岸,长达两十五,该线上设置隘勇监督所一处、隘勇监督分遣所六处,隘寮三十六处,以警戒太鲁阁蕃跨越隘勇线影响产业发展,借此保护庄民之安全。沙巴督溪(今砂婆当溪)上游原本就是阿美族七脚川社之地盘,日方除了允许该部落在此处开垦土地藉以维持生计外,亦有借助其力来防范太鲁阁蕃南进之意味,因此,日方在此地区警备配置较为稀疏,将主力置于隘勇线之东北方,又常以野炮攻击近海太鲁阁部落,然而此举促使太鲁阁蕃大规模迁移到沙巴督溪(今砂婆当溪)的上游,并直接侵犯到七脚川社人之垦地,使得七脚川社人不得不放弃原垦地而另觅新耕地,遂又直接地加深七脚川社人与外太鲁阁蕃之嫌隙与纷争,双方就越界行为常有交相报复的情况发生。

  • 讨伐太鲁阁蕃

“威里事件”发生时,日方因鉴于“新城事件”讨伐失败且又顾虑到该区不利于陆上攻击,因此拟先借由“威里隘勇线”的设置来暂时封锁太鲁阁蕃滋事,而“威里隘勇线”完成后,决定于该年(1907年)7月调派海军南清舰队之“浪速”及“秋津洲”两舰从海上炮击太鲁阁近海之部落,而陆上也配合台东厅警察官吏(警部2人、警部补3人、巡查16人、巡查补13人、隘勇100人、花莲奇莱平原七社阿美族500余人)所组成之搜索讨伐队临时攻击滋事的主谋威里社人。

  • 设置第二条隘勇线

太鲁阁蕃遭遇多次炮击后,自觉若仍住在沿海地带有相当大之危险,因而打算前往木瓜溪流域寻找耕地。如此一来其活动范围必会向南区移动,而“威里隘勇线”封锁限制之功用则将大打折扣,所以为防范太鲁阁蕃的南侵,日方在明治41年(1908年)5月,又开始设置隘勇线,南起木瓜群住地新设的达莫南(今秀林乡文兰部落)警察官吏驻在所,溯木瓜溪后至牟义路(今秀林乡榕树部落)河流点。此称“巴托兰隘勇线”,全长共三,总计招募隘勇共80人,进行守卫防备太鲁阁蕃南下迁移之工作。

  • 以蕃制蕃

日军在领台初期进占花莲平原时,除因清朝军队兵员过少难有威胁外,亦因平原阿美族人不愿与之对抗发生冲突,所以日军才得以顺利的接收整个花莲平原。但令日方最为头痛的,就是居于山区的太鲁阁族人,如何用有限的兵力来促使其归顺,以便将其丰富之山区资源收为国家所有,是日本当局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在经过思考后,日方认为花莲平原地区阿美族人是相当好的帮手及助力,所以是日方积极的取得他们的信赖并将之培养为“亲日”派的原住民部落,利用他们优秀的战斗能力来对抗太鲁阁族,其中七脚川社是最具代表性的,日军屡次讨伐太鲁阁族人的行动及隘勇线的隘勇配置都不缺七脚川社人参与。而太鲁阁人在此事件中除遭遇到日方大规模的炮击而丧失临海之土地外,其生活空间亦因受到隘勇线的封锁而发展愈艰困及孤立无援[2]

后续[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徐如林、杨南郡,2016,《合欢越岭道太鲁阁战争与天险之路》行政院农业委员会林务局
  2. ^ 鸿义章. 《原住民重大歷史事件系列叢書-太魯閣事件》. 台北: 原住民族委员会. 2016年12月. ISBN 978-986-05-0681-5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