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龙门山石窟
外观
巴州龙门山石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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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 |
地址 | 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 |
时代 | 唐代 |
编号 | 342 |
认定时间 | 2012年7月16日 |
巴州龙门山石窟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唐。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龙门山石窟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巴州区三江乡龙门村,开凿在宽7米,高11米独立一崖石上,俗称“一石三座庙”,崖石南、西、北三面均开龛,现存造像8龛47余尊,属唐代造像,有唐光启三年(887)装彩记、唐文德元年(888))装彩记、唐龙纪元年(889)题记、清道光元年(1821)题记。造像主要内容有释迦佛、弥勒佛、观音立像、释迦与天尊井坐、释迦弥勒并坐、清文昌、关圣帝君像等,代表龛(窟)有3号、6号、7号、8号龛,尤其是装饰华丽的佛帐龛最具特色。巴州龙门山石窟造像布局巧妙,内容丰富,雕刻精美,是巴中石窟唐代造像组成部分,具有较高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2001年巴州龙门山石窟被巴州区人民政府公布为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编辑]-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