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经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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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经(1719年—1773年),字子常山西凤台人,清朝军事将领,武状元及第。

生平[编辑]

张大经于乾隆十六年(1751年)登辛未科一甲一名武进士,授头等侍卫。乾隆二十年(1755年),任湖北武昌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三年(1758年),因限期内未抓获农民起义首领马朝柱而被降级。次年,又任山东济南城守营参将。乾隆二十八年(1763年),升任文登营副将。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升任陕西兴汉镇总兵官。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率军出征金川,生擒小金川土司僧格桑之父泽旺,后战死沙场。

身后[编辑]

张大经死后,乾隆帝赐恤,并予骑都尉世职,入祀昭忠祠。[1][2]

家庭[编辑]

其子张无咎袭骑都尉,曾任台湾北路协副将。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34

参考文献[编辑]

  1. ^ 《清史稿》,卷334
  2. ^ 張大經,明清人物傳記資料(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 [2012-09-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