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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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治民(?—?),世绩贞孚浙江山阴人,清朝官员。岁贡生,一作拔贡生。

生平[编辑]

徐治民于1733年(雍正十一年),由顺昌知县升任第五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任期为2年。1735年(雍正13年)奉旨接替尹士俍,于台湾地区担任台湾府知府。而此官职是台湾清治时期此期间,受台湾道制约的台湾地方父母官。

徐淳,雍正癸丑进士。

参考文献[编辑]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尹士俍
台湾府知府
1735年上任
继任:
刘良璧
前任:
杨端祥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733年上任
继任:
秦士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