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意志帝国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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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民用旗(海)、政府旗(海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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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 | 2:3 (1933–1935年间为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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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用日期 |
- 1867年,156年前(1867)
- 1933年,91年前(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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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日期 |
- 1919年,105年前(1919)
- 1935年,89年前(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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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式 | 黑白红三色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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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黑白红旗(德语:Schwarz-Weiß-Rot)是德国在1867至1918年和1933至35年间的国旗。它从北德意志邦联时期开始使用,是普鲁士国旗和汉萨同盟各城市旗帜的结合。这面旗帜最初作为1867年成立的北德意志联邦旗帜。后来普法战争后,德意志帝国成立,帝国继续使用它直到1918年至1919年的德国革命。此后魏玛共和国的成立,没有将其用作国旗,尽管它仍在在国防军内部使用。1933年3月纳粹党在选举中获胜后,德国总统保罗·冯·兴登堡立即通过法令恢复了这面旗帜作为德国的共同官方旗帜。1935年,也就是兴登堡去世一年后,帝国国旗不再使用,取而代之的是黑白红相间的卐字旗。
然而黑白红的元素仍在纳粹的设计和宣传中大量使用,例如铁十字勋章和绶带,纳粹的国旗也取自这三个颜色。
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苏联的德国流亡者将其作为自由德意志国家的新旗帜。正因为如此,二战后东德差点采用了帝国国旗作为自己的国旗。由于现代德国禁止使用万字符旗,许多德国新纳粹分子转而采用了帝国国旗;另外近年主张恢复德国帝制的极右派组织“帝国公民”亦有使用此旗。然而这面旗帜最初从未有任何种族主义或反犹太主义的含义,尽管它曾在纳粹德国短暂使用过。
旗帜渊源[编辑]
近代德国国旗[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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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军旗(1867–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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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属东非总督旗(1891-1893)及
胶州湾租借地总督旗(1898-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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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军旗(1921–1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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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国旗(1867–1919;1933–1935)
三色旗的其他使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