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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关坝观音岩石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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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关坝观音岩石窟
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地址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
时代元代
编号346
认定时间2012年7月16日

木关坝观音岩石窟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文物遗址年代判定为元。2012年7月16日公布为第八批四川省文物保护单位。

木关坝观音岩石窟位于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朱元乡木关坝村三组,坐东南向西北,分布于中〈和〉竹(峪〉公路旁红砂岩崖壁上,分布面积16.14平方米。并列龛窟2个,造像5尊,碑刻2通。从左至右,龛据均浮雕内细外粗两层卷草纹。1号龛为马蹄形龛,龛外左侧上都雕一瓶插花卉,上立一神鸟。高l.7米,宽1.13米,深0.45米。盘内造像2尊,由一观音一童子组合,观音束发高髻,头戴卷草高花冠,面型长方,胸饰璎珞,内穿僧祇支,外穿双领下垂式宽袖僧衣,结跏趺坐于方座上。观音高1.23米,肩宽0.57米,座高0.43米。童子较矮小,高0.63米,光头,头后吊带高高扬起,裸上身,戴臂钏、腕钏,双手于胸前捧一物,下着短裙,串带于头后高高扬起绕肩飘卷于体侧,赤足立于龛口右侧祥云座上。2号龛为单层方形龛,粗卷草纹两端披垂至龛两侧,高2.13米,宽1.81米,深0.55米。龛内造像3尊,由一佛二弟子组合,佛头饰高螺髻,面型方圆,大耳垂肩,内著僧祇支,外穿袒右式僧衣,双手于脐前施禅定印,结跏趺坐于仰莲台上,佛高1.68米,肩宽0.78米,座高0.47米。二弟子较矮小,高0.67-0.7米,裸上身,戴臂钏、腕钏,双手于胸前捧一物,赤足立于龛口左右两侧祥云座上。碑刻位于龛窟下部,均为圆首,风化剥蚀严重,字迹不清。均高2.04米,宽1.21-1.5米。木关坝观音岩石窟雕刻精美,具有宋代遗风,有较高的研究价值。1994年,木关坝观音岩石窟被通江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2]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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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印发《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的通知,川文物保函〔2013〕128号,各市、州文化(文物)局,省直文博单位:为有效保护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进一步巩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成果,省政府于2012年7月核定公布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切实加强和规范全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我局组织开展了《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以下简称《简介》)的编制工作。该《简介》在专家审核和征求各地文物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已由我局核定。现将《简介》印发全省,请各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参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标志说明、记录档案和保护管理机构工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要求,及时完善本辖区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四有”基础工作。特此通知。附件:《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四川省文物管理局 2013年10月16日
  2. ^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川府函[2012]149号,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省政府核定四川省第八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共计484处),现予公布。各地、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正确处理文物保护与合理利用的关系,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工作。四川省人民政府,2012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