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𫍯
光绪三年(1877年),参加丁丑科殿试,登进士二甲第48名。宣统年间,担任山东武定府知府;宣统二年,因政绩以道员尽先补用[1][2]。
参考[编辑]
- ^ 《清实录·大清宣统政纪》(卷之四十二):宣统二年庚戌九月辛丑朔 引见州县事实最优等山东武定知府李维𫍯、直隶枣强县知县李盛銮。得旨、李维𫍯著在任以道员尽先补用。李盛銮著在任以直隶州知州尽先补用。现月
- ^ 光岳楼管理处征集到一枚百年刊石. 聊城新闻网. [2013-01-29].[永久失效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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