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部门
外观
此条目需要补充更多来源。 (2016年1月4日) |
业务部门,亦称实作部门,是一个行政组织之中实际执行和推动工作的部门,是担任直接完成组织目标的工作单位。业务部门是对外的、对社会和人民直接的关系和来往,直接对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执行管制。
工作
[编辑]- 对上级提供意见:业务部门应该随时把实际的工作情形、所遭遇的困难、执行的利弊得失报告上级长官,以提供决策工作的参考。
- 对业务设计执行。
- 对工作实际进行。
- 对于组织和方法的改进,组织和工作方法更有效率
组织要则
[编辑]- 业务部门应该采取首长制避免委员制,以期事权统一、责任集中。
- 应本机能一致的原则之下,把性质相同的工作完全交由一个部门掌理,以免事权冲突、工作重复。
- 应该采取层级制或系统制的组织,以期指挥灵活、贯彻命令。
- 应该遵守管理经济学原则,首长所直接管辖的工作单位不该过多,已超出能力负荷范围。
- 应该守事权称适的原则,让机关的权利足以负担其责,人员、经费足以应付其业务上的实际需求。
- 确定每个工作人员的权责,实施分层负责和分级授权。
负责人条件
[编辑]业务部门负责人选必须兼具通才的管理能力、专业的知能。因为就其所主管的单位而言,一个主管不能不具备通才的管理能力;而就其所主管的专门而言业务,其亦得具备该业务的专门知能。唯二者的比重乃依其地位的高低、单位大小而订定。
参见
[编辑]参考文献
[编辑]- 王濬. 行政學新編.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