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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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杀是指没有特定对象,随机、任意甚至无节制地短时间在一定的地理范围内杀戮人类或其他动物的行为。若被滥杀者为人类时,加害者会涉及国际法或各司法管辖区法律的“谋杀”、“战争罪”、“赔偿”等责任。由于被滥杀者与加害者间无怨无仇,且被害者数量通常不只有一个个体,除了违法以外,普世认为滥杀是一种恶性重大的罪行;若被滥杀者为动物时,端视各司法管辖区保护动物的相关法律,加害者须负不同的法律责任。加害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

举凡恐怖攻击事件纵欲杀人(凶手通常为一两人且短时间作案)、连环杀人(作案时间间隔可以很长)、校园枪击纵火杀人等,若有加害者随意挑选并杀死被害人的情况时,皆视为滥杀。至于屠杀大屠杀种族灭绝种族清洗通常由政府或军队发起。

词义[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