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街街道
外观
草街街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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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 | |
坐标:30°00′21″N 106°23′29″E / 30.00586°N 106.39137°E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上级行政区 | 合川区 |
村级区划单位数 | |
时区 | 北京时间(UTC+8) |
行政区划代码 | 50 01 17 005 |
电话区号 | +86 |
草街街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庆市合川区下辖的一个街道级行政单位。合川东部新城区,草街信息产业城。[1]
行政区划
[编辑]草街街道下辖以下地区:[2]
草街社区、古圣村、桂林村、龙潭村、高枧村、大庙村、玉龙村、九石村、枫木村和百岁村。
概况
[编辑]位于县境东南,以驻地草街子得名。草街子初建于清乾隆年问,名吉安场。距县城24公里。因此场常毁于洪水,其后居民以竹木结草为屋,相连成市,遂名草街。面积24.12平方公里。8960人(农业人口7448人)。设草街居民委员会。辖虬门、古圣、汇园、桂林、荷沟、龙潭、老岩7个村。地属山区,有成片林5600亩。有耕地7694亩(田3047亩)。水库1座,电灌站1处,北部山区靠埝塘蓄水。主产粮食,亦产油菜子、土烟、药材等。嘉陵江通水运,并有一条简易公路。境内有凤凰山古圣寺[3]。
沿革
[编辑]- 清代为草街子场,属明月里。
- 民国20年(1931年),并麻柳坪场、草街子场置草街镇。1939年改乡。
- 1953年2月19日分草街、盐井乡置麻柳乡。
- 1953年10月23日分草街乡置草街镇,1956年麻柳乡并入草街乡,1958年草街镇并入草街乡,1962年8月复置麻柳乡
- 1968年,草街改名朝阳,麻柳改名红岩。
- 1981年3月,麻柳乡改称柳坪乡。
- 1983年复为草街乡。
- 1992年柳坪乡并入建镇,辖虬门、古圣、汇园、桂林、荷沟、龙潭、老岩、麻柳、汪岩、金屏、岩口、凤溪12个行政村和草街、柳坪2个居委会。
- 1992年并滩子、龙洞两乡建滩子镇,辖大庙、风门、笔柏、江家、温家、玉龙、草铺、九石、龙吟、镜塆、川庙、百岁、枫木、五郎14个行政村和滩子、龙洞2个居委会。1999年滩子镇政府驻地由滩子坎迁至玉龙场。
- 2001年6月5日,将将原滩子镇所辖14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面积45.03平方公里,2298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32人)和盐井镇的高枧、高碑、巨梁3个村委会,蔡家湾居委会,9.87平方公里,500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57人),划归草街镇管辖,草街镇共辖29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总面积96.28平方公里,总人口4257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532人。草街镇政府驻玉龙场。[4]。
- 2009年6月5日,将建制村由12个调整为9个。其中:保留大庙村,撤销麻柳村、草铺村、镜湾村,原麻柳村第4村民小组并入龙潭村,原麻柳村第1村民小组并入桂林村,原麻柳村第2、3、5村民小组并入古圣村,原麻柳村第6、7村民小组并入高枧村,原草铺村第1、2、3、4村民小组及原镜湾村第6村民小组并入玉龙村,原草铺村第5、6、7村民小组并入九石村,原镜湾村第1、2村民小组并入枫木村,原镜湾村第3、4、5村民小组并入百岁村。[5]
- 2009年12月31日,重庆市政府同意合川区撤销草街镇,设立草街街道[6]。草街街道辖原草街镇行政区域。
参考资料
[编辑]- ^ 2023年合川区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2023年草街街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 2023-06-30 (中文(中国大陆)).
- ^ 重庆市地名领导小组编,《四川省重庆市地名录》,1986年06月,第326页
- ^ 渝府〔2001〕96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合川市行政区划调整方案的批复’ ……(四)盐井镇:将原东津沱街道办事处所辖炮台、石马、蓝嘴、龙溪、照镜、石庙、糖坝、建梁、银窝9个村委会,沙溪居委会,面积17.55平方公里,13049人(其中非农业人口354人),划归盐井镇管辖,盐井镇共辖24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总面积58.66平方公里,总人口31811人,其中非农业人口6166人。将盐井镇所辖的高枧、高碑、巨梁3个村委会,蔡家湾居委会,9.87平方公里,500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57人),划归草街镇管辖。盐井镇政府驻盐井溪。 (五)草街镇:将原滩子镇所辖14个村委会,3个居委会,面积45.03平方公里,22983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132人)和盐井镇的高枧、高碑、巨梁3个村委会,蔡家湾居委会,9.87平方公里,5006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857人),划归草街镇管辖,草街镇共辖29个村委会,6个居委会,总面积96.28平方公里,总人口4257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4532人。草街镇政府驻玉龙场。…… 。 二○○一年六月五日
- ^ ‘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草街镇建制村调整的批复’,合川府〔2009〕98号,草街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建制村规模调整的请示》(草街府文〔2009〕14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你镇将建制村由12个调整为9个。其中:保留大庙村,撤销麻柳村、草铺村、镜湾村,原麻柳村第4村民小组并入龙潭村,原麻柳村第1村民小组并入桂林村,原麻柳村第2、3、5村民小组并入古圣村,原麻柳村第6、7村民小组并入高枧村,原草铺村第1、2、3、4村民小组及原镜湾村第6村民小组并入玉龙村,原草铺村第5、6、7村民小组并入九石村,原镜湾村第1、2村民小组并入枫木村,原镜湾村第3、4、5村民小组并入百岁村。二、各建制村的村民小组由你镇组织划定,村民小组的名称、数量送区民政局备案。三、你镇要认真做好建制村调整相关工作,确保调整工作圆满完成。二○○九年六月五日
- ^ 渝府[2009]1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