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娥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上虞曹娥庙曹府君祠内诸娥像。

诸娥(?年—?年),山阴县(今浙江省绍兴地区)人。诸士吉的女儿,洪武初年诸士吉担任粮长。[1][2]被人陷害本当斩,却因诸娥的救父行为让父亲保全性命,自己却因伤势过重而死去。

生平[编辑]

有位狡猾而且欠粮的人到官府诬告诸娥的父亲诸士吉。依照当时的法律要判死刑。诸娥的兄长诸炳和诸焕也被关到牢狱中。当时诸娥只有八岁,每日嚎啕大哭。后来诸娥和舅舅陶山长到京城里去诉冤。当时有限制诉冤的法律。要诉冤的人要先到钉板上卧著。否则不予受理。诸娥便在钉板上翻来覆去。差点就死去。官吏们知道这件事后就马上审问。结果只将她其中一位兄长充军到边疆。诸娥因伤重去世。乡里的人都很悲恸。于是给她塑了肖像。供在曹娥庙里。[3]

万历四十五年(公元1617年),送诸娥入祀配享号三美祠(曹娥朱娥、诸娥)。[4]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明史卷三百〇一》,出自《明史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史·诸娥传》:孝女诸娥,山阴人。父士吉,洪武初为粮长。
  2. ^ 《越中杂识》:诸娥父诸士吉,明洪武间为粮长
  3. ^ 明史·诸娥传》:有黠而逋赋者,诬士吉于官,论死,二子炳、焕亦罹罪。娥方八岁,昼夜号哭,与舅陶山长走京师诉冤。时有令,冤者非卧钉板,勿与勘问。娥辗转其上,几毙,事乃闻,勘之,仅戍一兄而止。娥重伤卒,里人哀之,肖像配曹娥庙。
  4. ^ 浙江通志·卷二百二十一》:万厯四十五年送诸娥入祀配享号三美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