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新北市第一选举区 (立法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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括弧内改为(立法委员)即可?[编辑]

在下提议将括弧内改为(立法委员),与其他选举之选区区分即可。如此一来若遇到选区重划的状况(如高雄市、台南市等)原条目仍可沿用(于条目内介绍选区变迁即可),而2008年前原为复数选区者(台北市第一选举区、台北市第二选举区、台北县第一选举区、台北县第二选举区、台北县第三选举区、高雄市第一选举区、高雄市第二选举区)亦不必另创条目。不知各位意见如何?Tjs2012留言2019年2月18日 (一) 18:38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