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基百科:典范条目/2021年2月6日
外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了许多国际公约。1971年联合国大会通过联合国大会第2758号决议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也开始对一些中华民国参加的国际公约重新进行了签署和批准程序,并参加了一些中华民国未签署或批准的国际公约。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条约程序法通过,该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的名义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并规定了谈判和签署条约、协定的决定程序。香港和澳门回归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管理特区对外事务。一般地,回归前适用于特区的国际公约通常会继续适用,但回归后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国际公约并不总是适用于特区,特区也可以晚于中央政府单独参加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