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各族人民权利宣言(俄语:Деклара́ция прав наро́дов Росси́и)是俄罗斯布尔什维克政府于1917年11月15日(旧历11月2日)发布的宣言,由布尔什维克领导人弗拉基米尔·列宁和约瑟夫·斯大林签署。宣言内容有:俄罗斯各族人民地位平等并各自拥有主权;俄罗斯各族人民民族自决,拥有包括独立建国的权利;取消所有国家和宗教特权和限制;少数民族在俄罗斯境内可自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