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继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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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继祖(?—?),江西人,清朝官员。

生平[编辑]

刘继祖于1839年(道光19年)接替魏瀛,于台湾担任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又称淡水同知,为台湾清治时期的重要地方官员,官职品等为正五品,专司负责北台湾内政,为驻守于淡水厅的地方父母官。因为当时淡水厅管辖区域约今台湾基隆新竹,因此实为北台湾的统治者。

参见[编辑]

延伸阅读[编辑]

[在维基数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491》,出自赵尔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编辑]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前任:
魏瀛
台湾府淡水抚民同知
1839年上任
继任:
范学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