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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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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明柴大妹合挥,纵29厘米,横13.7厘米,墨笔楷书,现藏杭州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1954年1月发现于浙江绍兴三秀庵墙壁内,共两份,另一份为翟合义祝大妹合挥,现藏南京太平天国历史博物馆

合挥又称龙凤合挥,为太平天国时期所颁发的涉及婚事方面的证明文书,相当于今日的结婚证,“合”为结合、“挥”为凭证之意。

合挥为一式两份,中央骑缝处有“合挥”二字及编号(图上为永字第叁拾陆号),上盖龙凤图记,然后各为一半,分别给结婚当事人和留政府存档。合挥上登记有双方姓名、年龄和籍贯,男方还要登记职位,亦有可能记载参加太平军的年月、地址,女方上加横书“配妻”二字[1]。太平天国时期称结婚为“夫妇合婚”,并规定“男女配合须由本队主禀明婚娶官,给龙凤合挥方准”[2]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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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特别时期的婚书》. 北方新报. [2014-04-1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4-13). 
  2. ^ 吴宝康冯子直李鸿健张仲仁张泽滔等. 《档案学词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1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