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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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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渊(1910年—2012年),男,陕西安定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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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1年,在北平宏达学院辅仁大学学习,从事学生运动。后奔陕北,担任陕北省苏维埃政府秘书长、西北抗日救国会主任。1938年,任镇原县委书记。1943年,任定边县县长,后升至咸阳分区行政督察专员[1]陕甘宁边区政府民政厅副厅长[2]。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担任西北军政委员会民政部副部长,西安市副市长[3]。此后调任西南,任中共云南省委常委兼边疆工委书记,云南省政协副主席。文革期间受到迫害[4]。1977年,起用任云南省政协第一副主席,后改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5]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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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949年中国咸阳. 中国咸阳. [2012-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2-05-12). 
  2. ^ 刘容 路标. 老革命家老党员吴志渊:尽职尽责为党和人民工作. 红网. [2012-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3. ^ 苏莉 陈亚静. 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渊同志逝世. 湖南日报. [2012-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4. ^ 湖南人大常委原副主任吴志渊逝世. 中国网络电视台. [2012-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5. ^ 第五届全国政协委员吴志渊同志逝世 享年102岁. 人民网. [2012-02-2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职务
新头衔
新中国首任
咸阳分区行政督察专员
1949年10月 - 1949年10月
继任:
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