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肃 (北宋)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唐肃(965年—1030年),叔元杭州钱塘人,祖籍北海郡平寿县北宋政治人物。北宋五豸唐门”人物之一。

肃字叔元,杭州钱塘人。举进士,调郿县主簿,徙泰州司理参军。雷有终辟为观察推官,迁秘书省著作佐郎,历知闻喜福昌县,通判陜州。召拜监察御史。或荐肃为郡牧判官,真宗曰:‘朕欲别用肃’。 遂提点梓州路刑狱,迁殿中侍御史,入为三司户部判官。出知舒州,迁侍御史,为福建路转运使,判三司开拆司,再迁工部郎中、知洪州,寻为江南东路转运使,擢三司度支副使。奉使契丹,还,迁刑部,为龙图阁待制、登闻检院、知审刑院,卒。[1]

《宋史唐肃传》:肃徙泰州司理参军,有商人寓逆旅,而同宿者杀人亡去。商人夜闻人声,往视之,血沾商人衣,为捕吏所执。州趣狱具,肃探知其冤,持之。后数日,得杀人者。

唐涣衢州龙游县令,累赠工部侍郎。[2] [3]

祖父唐仁恭,吴越王杭州唐山县令。[4]

子女[编辑]

参考资料[编辑]

  1. ^ 《宋史唐肃传》
  2. ^ 《唐询年谱》
  3. ^ 《家世旧闻》陆游
  4. ^ 《十国春秋》

参考书目[编辑]

  • 《右班殿直赠右羽林军将军唐君墓表》欧阳修
  • 《真淡先生唐公墓志铭》邹浩
  • 《宋史·邹浩传》
  • 《翰林侍读学士给事中唐公(询)墓志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