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景崇,奉天人,清朝政治人物。
康熙十九年,接替张仓瑾。担任江苏宜兴县知县。后由胡巴接任。
清咸丰三年,1853年6月7日,太平天国在刘家口抢渡黄河,知县姚景崇下令焚毁北岸船只。渡河受阻,乃沿河西进,绕道北上。其后孤军劣势,向南退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