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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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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震局
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4.2厘米,中央刊五角星,由中国地震局制发。
主要领导
机构概况
业务上级机构中国地震局
广东省人民政府
组织上级机构中国地震局
行政级别正司局级

广东省地震局,是中国地震局广东省人民政府双重领导,以中国地震局为主的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授权,依法履行防震减灾主管机构的各项职责,承担本行政区域内防震减灾工作政府行政管理职能[1]

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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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3月,组成中南地震大队,参加组建的单位有:中国科学院武汉测量与地球物理研究所、中南大地构造研究室、地质部中南地震地质队、广东省地震队(其前身主要为广东省新丰江地震考察队)。其后,测绘总局第二测量大队、地质部第一物探大队,中国科学院工程力学研究所等抽出部分人员调入中南地震大队。大队机关驻在广州,下设有五队一厂(前兆、地质、测量、物探,抗震等队和地震仪器厂)和广东省内二十六个台站[2]

1971年8月,撤销中南地震大队,成立国家地震局广州地震大队和广东省革委会地震办公室,下设地震综合队(含地质、测量、物深、抗震等队和实验室)、地震前兆队、地震仪器厂和26个台站。地震综合队负责粤,桂、湘三省的中长期地震监测任务[3]文化大革命结束后,1978年1月,撤销广州地震大队,成立广东省地震局[4]。1979年,撤销地震综合队、抗震队、保留物探队、测量队,成立地震科学研究所。研究所下设地震地质研究室,水库地震研究室,抗震研究室及计算机室。同年10月,国家地震局设立华南地震协作区办公室,由广东省地震局代管。1980年,撤销台群处,成立分析预报中心,下设综合分析预报室、测震研究室和前兆研究室。1981年,经过内部机构调整,下属单位有地震科学研究所,分析预报中心以及测量、物探,工程、地震仪器等队厂、新丰江办事处和二十六个专业台站[5]

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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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震局有以下部门[6]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外事办公室(合署办公)
  • 人事教育处
  • 发展与财务处
  • 监测预报处
  • 震害防御与市县工作处
  • 应急救援与公共服务处
  • 科学技术处
  • 纪检监察审计处
  • 机关党委办公室
  • 离退休干部管理处
  • 地震预报研究中心
  • 地震监测中心
  • 地震应急与信息中心
  • 工程防震研究院
  • 地震工程勘测中心
  • 机关服务中心
  • 地震工程实验中心(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

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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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广东省地方史志编纂委员会编. 广东省志·自然灾害志. 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2001.12: 659. ISBN 7-218-03770-4. 
  2. ^ 《中国地震年鉴》编辑部编. 中国地震年鉴 1986.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7.12: 388. ISBN 7-5028-0024-7. 
  3. ^ 《中国地震年鉴》编辑组编. 中国地震年鉴 1982.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3.12: 104. 
  4. ^ 《广东省志》编纂委员会编. 广东省志 1979-2000 2 资源·环境卷. 北京:方志出版社. 2014.08: 358. ISBN 978-7-5144-1263-5. 
  5. ^ 《中国地震年鉴》编辑组. 中国地震年鉴 1984. 北京:地震出版社. 1986.01: 244. 
  6. ^ 广东省地震局 政务公开. 广东省地震局. [2018-07-2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