氹仔广兴泰炮竹厂大火 (1930年)
外观
日期 | 1930年3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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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1时许 |
地点 | 葡属澳门氹仔 |
起因 | 雷电烧着白药或厂房机器相撞导致散出火花 |
死亡 | 39人(4男35女) |
受伤 | 8人(1男7女[1]) |
1930年氹仔广兴泰炮竹厂大火是澳门历史上一宗严重火警,酿成39死8伤[2],为澳门之火灾及爆炸中第七多人死亡的事故。
事发及救援
[编辑]1930年3月5日,位于澳门氹仔(即现今濠庭都会东南面、澳大附属学校、太子花城及花城利丰大厦位置[3])的广兴泰炮竹厂因赶货准备寄往外地,于是晚加开夜班,工资较日班双倍计算[4],厂长亦有返回工厂监督工作。惟工作至3月6日凌晨1时许将近下班之际[1],厂内火药突被燃着,火势迅速蔓延,氹仔警局接报再致电位于澳门半岛的消防总局,派出灭火机数架及消防员数十名[1],用趸船火轮拖带前往救援,历数小时后始将火势扑灭,消防队将11名伤者用政府小轮载返澳门半岛白马行医院救治[4],惟在海中有男女2名伤者因吸入过量浓烟伤重不治[1],3月7日晨,再从灾场救出4名伤者[1]。至于焚毙者,3月6日凌晨当场挖出13名[1],天亮后再挖出18具[1],首日死亡人数达33人,包括25名女工、3名男工及5名女童,均送镜湖医院殓房。3月8日,3名重伤女工伤重毙命[2],同日掘出男尸一具[2],死亡人数增至37人。3月9日,2名危殆女工亦告不治[2],使最终死亡数升至39人[2]。
起火原因
[编辑]该厂位于氹仔山边,离民居稍远,厂内其中3座建筑物并排而建,属工场范围,起火的为中间一座[2]。事后广兴泰炮竹厂东主兼厂长到警局协助调查期间表示肇事原因疑为雷电触及白药所致,而该厂员工则认为是器械相撞[2],散出火花燃着白药所致。至于数十个殓葬用棺木则由澳门半岛用船运往氹仔,仵工运尸、棺木等费用由厂方承担[2]。
参考文献
[编辑]- ^ 1.0 1.1 1.2 1.3 1.4 1.5 1.6 澳門炮竹廠被焚慘劇續誌 當時挖出屍首十三具 是夜再挖出十八具 總共焚斃三十一人 受傷入院者亦死去二人. 华字日报第二张第二页. 1930年3月8日.(繁体中文)
- ^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澳門炮竹廠被焚三誌. 华字日报第二张第二页. 1930年3月10日.(繁体中文)
- ^ 黎鸿健. 《氹仔炮竹業》.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文化局. 2013年11月: 页223. ISBN 9789993701880.(繁体中文)
- ^ 4.0 4.1 澳門爆竹廠焚斃十餘命之慘劇. 华字日报第二张第二页. 1930年3月7日.(繁体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