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国学是对汉朝至南北朝时的地方官办学校的统称[1],当时的地方学校教授内容以儒家经典为主。汉景帝时,蜀郡守文翁在成都设立学官,在学官学习的人最后依照成绩授予官职。汉武帝时又下令汉朝全国各地设立官办学校。汉平帝时对地方各地的学校规范称呼,郡和王国一级的官办学校称为“学”,县和侯国一级的官办学校称为“校”,乡一级的官办学校称为“庠”,聚的官办学校称为“序”[2]。东汉时期郡国学的规模更为庞大[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