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钦说
外观
郑钦说(?—?),唐朝官员,出自荥阳郑氏北祖第三房,北魏濮阳太守郑敬叔八世孙。
开元初年,郑钦说以新津县丞请试五经,擢第,授任为巩县尉、集贤院校理。历任右补阙内供奉。通晓历术,博物多识。南梁太常任昉大同四年七月在钟山墓穴中得铭文:“龟言土,蓍言水,甸服黄钟启灵址。瘗在三上庚,堕遇七中己。六千三百浃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当时没有人懂得,于是收藏起来,对诸子说:“世世代代以铭访察通晓的人,有人知道,我死无恨。”任昉五世孙任升之,隐居在商洛,写出来给郑钦说。郑钦说出使时,在长乐驿得到了,距离敷水三十里就明白了:“占卜墓地的人隐藏埋葬的岁月,而先标出墓圮的日辰。甸服,表示五百,黄钟表示十一,从大同四年(538年)到汉建武四年(28年),一共五百一十一年。葬在三月十日庚寅,就是三上庚。墓圮在七月十二日己巳,就是七中己。浃辰,表示十二,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七月,一共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每月一交,所以说六千三百浃辰交。二九是十八。重三是六。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一共十八万六千四百日,所以说二九重三四百圮。”任升之大惊,钦服其智。
郑钦说被李林甫所讨厌,郑钦说曾经担任韦坚的判官,韦坚死时,郑钦说担任殿中侍御史,贬为夜郎县尉,去世。同时被贬的还有仓部员外郎郑章贬为南丰县丞,监察御史豆卢友贬为富水县尉,监察御史杨惠贬为巴东县尉。其子郑克钧。
参考文献
[编辑]- 《新唐书》卷200 列传第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