阁腾公寓大厦火灾
时间 | 2014年12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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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 中华民国(台湾)新竹市北区光华里光华二街81巷8号8楼 |
别名 | 新竹违建大火 |
起因 | 电气火灾 |
死亡 | 2人 |
阁腾公寓大厦火灾事故,2014年12月19日,台湾新竹市北区光华二街的阁腾大楼发生建筑物火灾。该楼为公寓大厦,起火点在8楼,造成2人死亡。[1][2]该事故与数日后南港违建火灾事故,直接促使地方政府拆除大型违建[3]。
背景
[编辑]阁腾公寓大厦是一幢落成于1994年的五层楼公寓[4],建设公司违建6楼与7楼,之后大楼遭到法院拍卖。曾姓屋主买下整幢大楼,将6、7楼分隔为小面积单位租赁获利,并在屋顶增建8、9楼为复式单位自住。合法的1楼至5楼及地下室则卖出获利。[2]
8楼曾姓屋主从事改装电动机车,并将电动机车与蓄电池存放于8楼单位内。[5]
事发过程
[编辑]2014年12月19日上午4时许,8楼客厅存放的蓄电池之正负端子因接触杂物,引发电路短路着火。火从电视柜后方燃烧起来,烧毁客厅西侧墙面及天花板。曾姓屋主与借宿友人察觉火灾后至9楼东南侧避难,由消防队救下。之后8、9楼发生闪燃。火势于6时获控制,清查火场时发现屋主两名女儿死于9楼卧室,死因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5][2]
影响
[编辑]事发大楼6楼以上是违章建筑。事故发生后,当地居民反映已投诉违建屋主多年,而新竹市政府没有作为[6]。紧接着12月27日台北市南港兴中路又发生违建出租户致死火灾,引发社会舆论关注违建消防问题,甫上任的台湾各地县市首长纷纷加强违建的拆除执行,例如台北市长柯文哲实施二二六服务专案[3]。新竹市议会则在翌年3月通过“新竹市违章建筑强制拆除收费自治条例”。[7]
在火灾调查告一段落之后,新竹市政府拆除了该楼的6至9楼,留下合法的1至5楼。
新竹地院检察官在2015年4月对屋主提起公诉。屋主否认有过失,声称有人刻意把物品放在蓄电池上造成短路才导致意外。法官认为该户大门紧闭,无人侵入纵火,屋主应注意而未注意电池存放,于11月25日以过失致死罪判处8个月徒刑。[5]
2016年6月,台湾高等法院判准曾姓屋主与妻子离婚,妻子取得小女儿的监护权。[8]
参考文献
[编辑]- ^ 苹果日报突发中心. 〈豪華違建偷接電釀禍 小姊妹葬火窟〉. 苹果日报. 2014-12-20.
- ^ 2.0 2.1 2.2 王敏旭、郭政芬、庄旻静、王慧瑛. 〈超級違建大火 小姊妹相擁死〉. 联合报. 2014-12-20.
- ^ 3.0 3.1 赖宛琳. 《看雜誌》〈柯文哲態度堅決 台北市226違建全拆〉. 华人希望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4 [2016-02-0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10-11).
- ^ 新竹市政府. 〈(083)工使字第00456號〉. 新竹市政府. 1994-08-05.
- ^ 5.0 5.1 5.2 杨数盈、陈丽芬、庄仁杰.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刑事判決 104年度訴字第135號〉. 台湾新竹地方法院. 2015-11-25.
- ^ The China Post news staff. 〈Fire spurs crackdown on illegal buildings〉. The China Post. 2014-12-21.
- ^ 黄筱珮. 〈違建拆除收費條例 新竹市議會三讀通過〉. 中国时报. 2015-03-24.
- ^ 张竞文、邱璿如、范明达.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4年度家上字第288號〉. 台湾高等法院. 2016-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