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善(?—?),中国清朝官员,陕西三原人。
陈同善为康熙五十六年(1726年)丁酉科举人。雍正九年(1731年)担任台湾府彰化县知县,曾与雍正十二年(1734年)前后署凤山县知县事。雍正十三年(1735年)升任福宁府通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