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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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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水有毒》胡杨林2005年演唱的歌曲,由陈超(又名大陈超)作曲填词。台湾作曲家江建民编曲,

2006年12月15日,《香水有毒》获得2006十大金曲奖。

2010年,胡杨林和原经纪公司北京太格印象传媒技术有限公司解约。后来太格印象又签约歌手桂莹莹,该公司将歌曲重新包装由桂莹莹(使用艺名“胡扬琳”)演唱,2013年8月1日重新发行。2015年7月8日,胡杨林以不正当竞争将桂莹莹告上法庭。2016年1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判决桂莹莹停止使用“胡扬琳”艺名,并赔偿损失20万元。[1]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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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存档副本. [2018-12-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8-12-24).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