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叡 (北朝)
外观
高叡(534年—569年),小名须拔,北齐神武帝高欢之弟赵郡王高琛之子[1]。
生平
[编辑]父亲高琛因被伯父高欢责罚而杖毙。高叡出生三十日后便成为孤儿。高叡为人聪慧早熟,特别为高欢所喜爱,养于宫中,令游娘为他养母,待他如同其亲生儿子。东魏兴和年间,承袭父亲爵位为南赵郡公[2]。
高叡四岁时才与母亲北魏华阳公主相认,十岁时母亲逝世,他的哀伤感动身边的人,高欢认为自己的儿子无一能及高叡之孝顺[3]。
550年,堂兄高洋受禅建立北齐时,高叡进封为赵郡王,食邑一千二百户,迁为散骑常侍[4]。
高叡身长七尺,容仪甚伟,闲时学习吏职,有知人之鉴。天保二年(551年),高叡出任定州刺史,加抚军将军、六州大都督,当时年仅十七岁。天保三年(552年),加仪同三司。天保六年(555年),高洋下诏高叡统领山东兵数万监筑长城[5]。
天保七年(556年),文宣帝下诏高叡以本官都督沧、瀛、幽、安、平、东燕六州诸军事、沧州刺史。天保八年,征高叡赴邺城,仍除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恒三州,及库推以西黄河以东长城诸镇诸军事。高叡整顿内政军备,大为兵民所安,其中因高叡祷告而得之水泉至今仍名为“赵郡王泉”[6]。
高叡为文宣帝高洋、孝昭帝高演及武成帝高湛信任,历任要职,官至太尉。但是因为高叡长期执掌朝政、声誉名望日增,后来高湛亦渐渐因妒忌而疏远他[7]。武成帝驾崩后,高叡与冯翊王高润、安德王高延宗及元文遥等于天统五年(569年)上奏后主高纬及太后,要求将佞臣和士开调任外职。胡太后不悦,暗中使刘桃枝于雀离佛院杀死高叡,死时只三十六岁。大雾三日,朝野皆为其冤感到可惜。期年后,后主下诏以王礼葬高叡,但是最终无赠谥号[8]。
家庭
[编辑]夫人
[编辑]儿女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子叡嗣。叡小名须拔。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寻乱高祖后庭,高祖责罚之,因杖而毙,时年二十三。……生三旬而孤,聪慧夙成,特为高祖所爱,养于宫中,令游娘母之,恩同诸子。魏兴和中,袭爵南赵郡公。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至四岁,未尝识母,其母则魏华阳公主也。有郑氏者,叡母之从母姊妹之女,戏语叡曰:“汝是我姨儿,何因倒亲游氏。”叡因问访,遂精神不怡。高祖甚以为怪,疑其感疾,欲命医看之。叡对曰:“儿无患苦,但闻有所生,欲得暂见。”高祖惊曰:“谁向汝道耶?”叡具陈本末。高祖命元夫人令就宫与叡相见,叡前跪拜,因抱头大哭。高祖甚以悲伤。语平秦王曰:“此儿天生至孝,我儿子无有及者。”遂为休务一日。叡初读《孝经》,至“资于事父”,辄流涕歔欷。十岁丧母,高祖亲送叡至领军府,为叡发丧,与声殒绝,哀感左右,三日水浆不入口。高祖与武明娄皇后殷勤敦譬,方渐顺旨。居丧尽礼,持佛像长斋,至于骨立,杖而后起。高祖令常山王共卧起,日夜说喻之。并敕左右不听进水,虽绝清漱,午后辄不肯食。由是高祖食必唤叡同案。其见湣惜如此。高祖崩,哭泣呕血。及壮,将为婚娶,而貌有戚容。世宗谓之曰:“我为尔娶郑述祖女,门阀甚高,汝何所嫌而精神不乐?”叡对曰:“自痛孤遗,常深膝下之慕,方从婚冠,弥用感切。”言未卒,呜咽不自胜。世宗为之悯默。励己勤学,常夜久方罢。武定末,除太子庶子。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显祖受禅,进封爵为赵郡王,邑一千二百户,迁散骑常侍。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叡身长七尺,容仪甚伟,闲习吏职,有知人之鉴。二年,出为定州刺史,加抚军将军、六州大都督,时年十七。叡留心庶事,纠摘奸非,劝课农桑,接礼民儁,所部大治,称为良牧。三年,加仪同三司。六年,诏叡领山东兵数万监筑长城。于时盛夏六月,叡在途中,屏除盖扇,亲与军人同其劳苦。而定州先有冰室,每岁藏冰,长史宋钦道以叡冒犯暑热,遂遣舆冰,倍道追送。正值日中停车,炎赫尤甚,人皆不堪,而送冰者至,咸谓得冰一时之要。叡乃对之叹息云 :“三军之人,皆饮温水,吾以何义,独进寒冰,非追名古将,实情所不忍。”遂至消液,竟不一尝。兵人感悦,遐迩称叹。先是,役徒罢作,任其自返。丁壮之辈,各自先归;羸弱之徒,弃在山北,加以饥病,多致僵殒。叡于是亲帅所部,与之俱还,配合州乡,部分营伍,督帅监领,强弱相持,遇善水草,即为停顿,分有余,赡不足,屯以全者十三四焉。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七年,诏以本官都督沧、瀛、幽、安、平、东燕六州诸军事、沧州刺史。八年,征叡赴邺,仍除北朔州刺史,都督北燕、北蔚、北恒三州,及库推以西黄河以东长城 诸镇诸军事。叡慰抚新迁,量置烽戍,内防外御,备有条法,大为兵民所安。有无水之处,祷而掘井,锹锸裁下,泉源涌出,至今号曰赵郡王泉。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九年,车驾幸楼烦,叡朝于行宫,仍从还晋阳。时济南以太子监国,因立大都督府,与尚书省分理众事,仍开府置佐。显祖特崇其选,乃除叡侍中、摄大都督府长史。叡后因侍宴,显祖从容顾谓常山王演等曰:“由来亦有如此长史不?吾用此长史何如?”演对曰:“陛下垂心庶政,优贤礼物,须拔进居蝉珥之荣,退当委要之职,自昔以来,实未闻如此铨授。”帝曰:“吾于此亦自谓得宜。”十年,转仪同三司、侍中、将军、长史,王如故。寻加开府仪同三司、骠骑大将军、太子太保。皇建初,行幷州事。孝昭临崩,预受顾托,奉迎世祖于邺,以功拜尚书令,别封浮阳郡公,监太史,太子太傅,议律令。又以讨北狄之功,封颍川郡公。复拜尚书令,摄大宗正卿。天统中,追赠叡父琛假黄钺,母元氏赠赵郡王妃,谥曰贞昭,华阳长公主如故,有司备礼仪就墓拜授。时隆冬盛寒,叡跣步号哭,面皆破裂,呕血数升。及还,不堪参谢,帝亲就第看问。拜司空,摄录尚书事。突厥尝侵轶至幷州,帝亲御戎,六军进止皆令取叡节度。以功复封宣城郡公。摄宗正卿,进拜太尉,监议五礼。叡久典朝政,清真自守,誉望日隆,渐被疏忌,乃撰古之忠臣义士,号曰《要言》,以致其意。
-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世祖崩,葬后数日,叡与冯翊王润、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遥奏后主云 :“和士开不宜仍居内任。”并入奏太后,因出士开为兖州刺史。太后曰:“士开旧经驱使,欲留过百日。”叡正色不许。数日之内,太后数以为言。有中官要人知太后密旨,谓叡曰:“太后意既如此,殿下何宜苦违。”叡曰:“吾国家事重,死且不避,若贪生茍全,令国家扰攘,非吾志也。况受先皇遗旨,委寄不轻。今嗣主幼冲,岂可使邪臣在侧。不守之以正,何面戴天。”遂重进言,词理恳切。太后令酌酒赐叡。叡正色曰:“今论国家大事,非为卮酒!”言讫便出。其夜,叡方寝,见一人可长丈五,臂长丈余,当门向床,以臂压叡,良久,遂失所在。叡意甚恶之,便起坐独叹曰:“大丈夫命运一朝至此!”恐为太后所杀,旦欲入朝,妻子咸谏止之。叡曰:“自古忠臣,皆不顾身命,社稷事重,吾当以死效之,岂容令一妇人倾危宗庙。且和士开何物竖子,如此纵横,吾宁死事先皇,不忍见朝廷颠沛。”至殿门,又有人曰:“愿殿下勿入,虑有危变。”叡曰:“吾上不负天,死亦无恨。”入见太后,太后复以为言,叡执之弥固。出至永巷,遇兵被执,送华林园,于雀离佛院令刘桃枝拉而杀之,时年三十六。大雾三日,朝野冤惜之。期年后,诏听以王礼葬,竟无赠谥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