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整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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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郡王高整信(?—?),北齐神武帝高欢之侄赵郡王高叡之子。

天统五年(569年),父亲高叡因要求后主高纬太后将佞臣和士开调任外职。胡太后不悦,暗中使刘桃枝于雀离佛院杀死高叡[1]

高整信继嗣为赵郡王,历任散骑常侍、仪同三司。高整信为人好学有行检,少年时因打猎坠马,弄伤了腰和脚,最终不能起身步行,他最后在长安逝世[2]

参考资料[编辑]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传

注释[编辑]

  1.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世祖崩,葬后数日,叡与冯翊王润、安德王延宗及元文遥奏后主云 :“和士开不宜仍居内任。”并入奏太后,因出士开为兖州刺史。太后曰:“士开旧经驱使,欲留过百日。”叡正色不许。数日之内,太后数以为言。有中官要人知太后密旨,谓叡曰:“太后意既如此,殿下何宜苦违。”叡曰:“吾国家事重,死且不避,若贪生茍全,令国家扰攘,非吾志也。况受先皇遗旨,委寄不轻。今嗣主幼冲,岂可使邪臣在侧。不守之以正,何面戴天。”遂重进言,词理恳切。太后令酌酒赐叡。叡正色曰:“今论国家大事,非为卮酒!”言讫便出。其夜,叡方寝,见一人可长丈五,臂长丈余,当门向床,以臂压叡,良久,遂失所在。叡意甚恶之,便起坐独叹曰:“大丈夫命运一朝至此!”恐为太后所杀,旦欲入朝,妻子咸谏止之。叡曰:“自古忠臣,皆不顾身命,社稷事重,吾当以死效之,岂容令一妇人倾危宗庙。且和士开何物竖子,如此纵横,吾宁死事先皇,不忍见朝廷颠沛。”至殿门,又有人曰:“愿殿下勿入,虑有危变。”叡曰:“吾上不负天,死亦无恨。”入见太后,太后复以为言,叡执之弥固。出至永巷,遇兵被执,送华林园,于雀离佛院令刘桃枝拉而杀之,时年三十六。大雾三日,朝野冤惜之。期年后,诏听以王礼葬,竟无赠谥焉。
  2. ^ 北齐书 卷十三 列传第五 赵郡王琛》:子整信嗣。历散骑常侍、仪同三司。好学有行检,少年时因猎坠马,伤腰脚,卒不能行起,终于长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