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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二十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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廿一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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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公安六条》的“二十一种人”不见僧尼道等, 是“地、富、反、坏、右分子,劳动教养人员和刑满留场(厂)就业人员,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道会门的中小道首和职业办道人员,敌伪的军(连长以上)、政(保长以上)、警(警长以上)、宪(宪兵)、特(特务)分子,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但改造得不好的分子,投机倒把分子,和被杀、被关、被管制、外逃的反革命分子的坚持反动立场的家属。”--Nivekin请留言 2011年3月31日 (四) 05:26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