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R96340/杂记书室/国民政府公报法规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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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年七月二日[编辑]
国民政府令[编辑]
- 制定会计师法
- 制定粮食部西南区战时军粮调配管理处组织条例
- 修正警察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
- 废止会计师条例
经济部令[编辑]
- 修正度量衡器具检定费征收规则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
农林部令[编辑]
- 制定农林部各区农业推广繁殖站组织章程
三十四年七月三日[编辑]
国民政府令[编辑]
- 制定省银行条例
司法行政部令[编辑]
- 制定呈请补发律师证办法
三十四年七月四日[编辑]
交通部令[编辑]
- 制定非常时期延误邮件员工处罚办法
三十四年七月五日[编辑]
粮食部令[编辑]
- 修正粮食部所属业务机关人员考成规则
三十四年七月六日[编辑]
国民政府令[编辑]
- 修正国民参政会议事规则第十七条
国民政府训令[编辑]
- 制定公务员任用补充办法五项
经济部令[编辑]
- 制定战时商人申请出国办法
农林部令[编辑]
- 制定农林部视导工作实施办法
- 废止农林部西北羊毛增产委员会暂行组织规程
- 废止农林部蚕丝委员会组织规程
三十四年七月九日[编辑]
国民政府训令[编辑]
- 抄发中央设计考核主计机关工作联系办法
- 中央设计考核主计机关所属各机关各一份
交通部令[编辑]
- 修正战时铁路总队组织规程第三条第二项及第六条
三十四年七月十日[编辑]
行政院训令[编辑]
- 抄发改善核发中央公粮代金办法
- 各部会署及省政府各一份
财政部暨经济部令[编辑]
- 修正非常时期银楼业管理规则
三十四年七月十一日[编辑]
财政部令[编辑]
- 制定政府机关及事业机关请购外汇办法
三十四年七月十二日[编辑]
国民政府训令[编辑]
- 抄发各机关稽催公文督导工作实施办法
- 本府直辖各机关各一份
三十四年七月十三日[编辑]
军政部令[编辑]
- 修正军政部处理文书规则
教育部训令[编辑]
- 抄发各省市小学教员假期训练实施计划
- 各省市教育局各一份
三十四年七月十四日[编辑]
军政部令[编辑]
- 续刊军政部处理文书规则
三十四年七月十六日[编辑]
国民政府考试院令[编辑]
- 增定特种考试盐务人员考试规则第七条附表
- 盐务人员场警考试应试科目表
- 盐务人员技术人员矿井工程组考试应试科目表
军政部令[编辑]
- 续刊军政部处理文书规则
三十四年七月十七日[编辑]
国民政府令[编辑]
- 制定交通部交通复原准备委员会组织条例
行政院令[编辑]
- 废止战时争取物资办法大纲
司法行政部训令[编辑]
- 抄发军法人员转任司法官审查成绩规则
- 各省高等法院、四川高等法院第一分院、重庆实验地方法院、四川壁山实验地方法院、最高法院检察署检察长各一份
三十四年七月十八日[编辑]
国民政府令[编辑]
- 修正水利委员会组织法
- 修正敌产处理条例第五条
内政部暨兵役部公函[编辑]
- 制定警察补用程序四项
- 废止招募警察原则四项
内政部公函[编辑]
- 施行